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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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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8

  债券代码:112691         债券简称:18爱康0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5月8日在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2019年5月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邹承慧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耿乃凡、何前、杨胜刚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授予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144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57.0923万股(具体解除限制性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实为准),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4,489,120,772股的0.1241%。关联董事易美怀女士、袁源女士、史强先生、ZHANG JING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及相关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张金剑先生因担任公司监事,不再满足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1名激励对象不满足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人员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51,524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将以授予价格1.31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应支付其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1,508,496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489,120,772股减少为4,487,969,248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4,489,120,772元减少为4,487,969,248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1)。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及相关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张金剑先生因担任公司监事,不再满足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1名激励对象不满足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人员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51,524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489,120,772股减少为4,487,969,248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4,489,120,772元减少为4,487,969,248元。

  根据《公司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2019-062)。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下午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9

  债券代码:112691         债券简称:18爱康0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2019年5月8日下午在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丁惠华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ZHANG JING(张静)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144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我们同意为144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的557.0923万股(具体解除限制性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实为准)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张金剑先生因担任公司监事,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名激励对象不满足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51,524股应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综上,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0

  债券代码:112691         债券简称:18爱康0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44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57.0923万股(具体解除限制性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实为准),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4,489,120,772股的0.1241%。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019年5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董事会办理本次解锁事项已经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8年02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18年02月1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时公司披露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3、2018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以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4、2018年2月2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提案》、《关于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提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提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18年2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18年03月0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票暨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调整完成后,确定以2018年03月01日为授予日,向170名激励对象授予1,642.458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3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和调整事项之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7、2018年3月1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03月01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03月20日。

  8、2018年5月3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部分已回购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本次已回购但并未授予的股票共计475,419 股进行注销处理,注销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

  9、2018年10月3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部分已回购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本次已回购但并未授予的股票共计417,169 股进行注销处理,注销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

  10、2019年5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

  二、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限售期解除条件成就情况

  (1)第一个限售期届满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间安排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03月01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03月20日。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本次解锁所涉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在解除限售期,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2)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董事会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三、 本次可解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对象为170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4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57.0923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4,489,120,772股的0.1241%。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单位:股

  ■

  注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在职期间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75%股份将继续锁定。同时,其买卖股份应遵守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注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实为准。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核后认为:公司及本次拟解限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满足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结果合法有效;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144名激励对象在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限售期内按规定解除限售,同意公司为其办理相应解除限售手续。

  五、 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144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我们同意为144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的557.0923万股(具体解除限制性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实为准)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六、 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法律意见

  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解锁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公司已履行本次解锁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本次解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

  七、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1

  债券代码:112691         债券简称:18爱康0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已离职的8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对担任公司监事的张金剑先生,对1名不满足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51,524股进行回购注销。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18年02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18年02月1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时公司披露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3、2018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以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4、2018年2月2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提案》、《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提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提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18年2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18年03月0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票暨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调整完成后,确定以2018年03月01日为授予日,向170名激励对象授予1,642.458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3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和调整事项之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7、2018年3月1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03月01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03月20日。

  8、2018年5月3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部分已回购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本次已回购但并未授予的股票共计475,419 股进行注销处理,注销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

  9、2018年10月3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部分已回购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本次已回购但并未授予的股票共计417,169股进行注销处理,注销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

  10、2018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已离职的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848,240 股进行回购注销。

  11、2019年4月1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部分已回购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本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票共计848,240股进行注销处理,注销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89%。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1、回购注销原因及定价依据

  公司于2019年5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8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本激励计划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自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已离职的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747,407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张金剑先生聘任为公司监事,根据本激励计划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担任监事或独立董事或其他不能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的人员,则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激励对象张金剑先生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50,682股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根据激励计划第九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四)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相关规定“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则其当年度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仍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则其当年度所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该名激励对象当年度所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3,435股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将以授予价格1.31元/股进行回购注销。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8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现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47,407股,张金剑先生现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50,682股,1名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激励对象当年度所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3,435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决定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151,524股,占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16,424,581股的7.01%,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257%。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将减少1,151,524股,公司总股本将由4,489,120,772股减少为4,487,969,248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4,489,120,772元减少为4,487,969,248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减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回购注销价格

  根据本激励计划第十五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之“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三、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投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因公司未发生上述事项,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款应以授予价格1.31元/股进行回购注销,拟用于支付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款总计为人民币1,508,496.44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489,120,772股减少为4,487,969,248股。

  ■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对已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影响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回购所支付资金较小,所涉减少激励对象人数仅10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相关意见及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认为: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8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离职,张金剑先生因担任公司监事,不再满足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1名激励对象不满足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因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人员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51,524股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的审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张金剑先生因担任公司监事,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名激励对象不满足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51,524股应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综上,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意见认为:截止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董事会已取得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合法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的确定及资金来源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履行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4、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2

  债券代码:112691         债券简称:18爱康0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已离职8名激励对象现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47,407股,张金剑先生现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50,682股,1名激励对象当年度所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3,435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决定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151,524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489,120,772股减少为4,487,969,248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4,489,120,772元减少为4,487,969,248元。

  根据《公司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内容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3

  债券代码:112691         债券简称:18爱康0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9年5月24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9年5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2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5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金塘西路10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提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19年5月22日、5月23日,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通讯地址: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金塘西路101号  邮政编码:215600

  5、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15600

  联系人:张静 周晓萍

  电话:0512-82557563 ;传真:0512-82557644

  电子信箱:zhengquanbu@akcome.com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610,投票简称:“爱康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1、请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盖章处)

  被委托人联系方式: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4

  债券代码:112691        债券简称:18爱康0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1、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科技”或“公司”)于2019年4月9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重大事项提示和重大风险提示中分别对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和可能涉及的有关重大风险进行了特别说明,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

  2、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重组预案披露的重大风险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组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重组工作正在进行中。

  3、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和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9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详见2019年4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及《关于本次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公告编号:2019-042、2019-043、2019-044、2019-045、2019-046)。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预案披露后,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未完成,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和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于2019年4月9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重大事项提示和重大风险提示中分别对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和可能涉及的有关重大风险进行了特别说明,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披露后至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将每三十日发布一次交易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鉴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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