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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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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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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41号文核准,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建工”、“发行人”或“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15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12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为566,2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8,32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37,960,000.00元。该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于2017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重庆建工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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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根据《保荐管理办法》和《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保荐代表人对重庆建工2018年持续督导期间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包括董事会决议及公告、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报告等,进行了事前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华融证券认为: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相一致,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档案资料完整,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重庆建工在2018年持续督导期不存在按《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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