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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0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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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9-073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唐山金控产业孵化器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唐山金控产业孵化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金控孵化”)关于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唐山金控孵化。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唐山金控孵化合计持有公司62,700,000股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4.83%,为公司控股股东。

  2、2019年1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移增持承诺主体并调整增持计划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增持计划主体由蒋华女士转移给唐山金控孵化并调整增持计划方案。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2月14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3、截至本公告日,唐山金控孵化已提前完成增持了计划,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股份增持实施期间以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增持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积极践行相关承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拟继续履行蒋华女士尚未完成的增持计划。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合法合规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3、增持股份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A 股股份。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拟增持金额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不高于600万元人民币。

  5、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设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6、增持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至2019年6月15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

  7、资金来源:唐山金控孵化合法自有及自筹资金。

  8、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其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9、唐山金控孵化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唐山金控孵化增持的具体情况如下:

  ■

  说明:上表中增持均价由增持金额/增持股数计算而得,增持均价取值保留两位小数。

  2019年4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4),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截至2019年5月7日,公司控股股东唐山金控孵化增持公司股份395,200股,占拟承接增持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241,129,288股的0.1639%,占公司最新总股本252,492,921股的0.1565%。累计增持金额4,997,376元,累计增持均价12.65元/股。公司控股股东唐山金控孵化已提前完成了增持计划。

  四、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增持前,唐山金控孵化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2,700,000股股份,占拟承接增持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241,129,288股的26.00%,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24.83%。

  本次增持后,唐山金控孵化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3,095,200股股份,占公司最新总股本252,492,921股的24.99%。

  (注: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的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11,363,633 股,已于2019年3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前公司总股本241,129,288股,发行后以总股本252,492,921股。)

  五、本次增持的合规性及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3、公司控股股东唐山金控孵化承诺在增持实施完毕之后6个月内及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唐山金控孵化的增持计划执行完毕,且公司已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唐山金控孵化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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