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监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朱才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53,490股,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25%;董事姜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3,822股,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37%;监事李雪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400,736股,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560%。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董事朱才友先生因个人资金需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等期间不得减持股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538,300股的公司股份,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0.131%,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25%,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董事姜杰先生因个人资金需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等期间不得减持股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8,000股的公司股份,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0.009%,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25%,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监事李雪权先生因个人资金需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等期间不得减持股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600,000股的公司股份,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0.146%,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25%,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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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事朱才友先生、姜杰先生和监事李雪权先生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实际减持过股份。其中,董事朱才友先生曾经于2018年8月10日公告过减持计划,披露其计划自2018年9月3日至2019年2月28日期间减持不超过250,000股股份。上述减持期间届满,朱才友先生未实际实施该次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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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董事朱才友先生、姜杰先生和监事李雪权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除上述承诺外,董事朱才友先生和姜杰先生还承诺:
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本人减持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董事朱才友先生、姜杰先生和监事李雪权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朱才友先生、姜杰先生和李雪权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董事朱才友先生、姜杰先生和监事李雪权先生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