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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广隆工业园环镇西路1号办公大楼一楼多功能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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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边程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李跃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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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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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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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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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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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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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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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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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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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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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11.01议案名称:(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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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议案名称:(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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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议案名称:(三)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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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议案名称:(四)募集资金数额与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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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议案名称:(五)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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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议案名称:(六)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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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议案名称:(七)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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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议案名称:(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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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议案名称:(九)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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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议案名称:(十)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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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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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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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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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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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议案名称:《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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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议案名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出具相关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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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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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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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议案名称:《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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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议案名称:《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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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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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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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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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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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其中议案9关联股东边程进行回避表决,议案5、议案9-17、议案19已经持股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单独表决并获得通过。上述议案10-19、议案22-2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议案11中的10项子议案经逐项表决均获得2/3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国涛、马钰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