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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0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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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2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6日收到董事长尹祥先生、董事兼高级副总裁殷红梅女士的通知,尹祥先生、殷红梅女士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于2019年5月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增持了公司股票192,700股、40,000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2、资金来源:个人自有资金。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二级市 场买入。

  4、增持股份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和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份,未来转让公司股份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排除未来以自有资金,在合适的时机继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公司将持续关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7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3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以下简称“理财产品”),该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80)。

  一、部分理财产品赎回的主要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和2019年2月1日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和2019年2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5)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1)。公司于近日对上述公告中购买的其中三笔理财产品进行了赎回,本金共15,800万元已到账,取得收益共1,622,279.08元,具体情况如下:

  ■

  注:公司于2019年2月1日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购买的8,800万元人民币的大额存单产品,原定于2019年5月2日赎回,由于国家调整五一节假日日期,因此赎回日顺延至2019年5月5日(工作日),5月3日-5月5日期间的利息仍按原利率计息。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总金额为33,600万元,此外还签订了人民币单位协议存款合同1份。

  除本次理财产品赎回的情况外,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

  三、备查文件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回单。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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