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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0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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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19-026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6日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5日-2019年5月6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5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1栋A座13层(1302)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旸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总计9人,代表股份86,572,9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8909%。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4人,代表股份37,4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34%。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人,代表股份86,539,1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878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人,代表股份33,7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2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及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6,539,1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0%;反对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5%;弃权3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8%;反对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16%;弃权3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18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19-027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宇顺电子”)股票(    证券简称:*ST宇顺,证券代码:002289)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19年4月30日、2019年5月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股价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核实,公司除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中植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承诺,其与一致行动人中植融云(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张家港保税区丰瑞嘉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瑞嘉华”)计划自2018年6月19日起12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择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宇顺电子股份,计划增持股份数量占宇顺电子总股本的6.5%;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宇顺电子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等情形出现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期限将相应顺延。具体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46)。

  为实施上述增持计划,丰瑞嘉华于2019年5月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1,196,350股。其增持的详情如下表:

  ■

  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除丰瑞嘉华增持了公司股份外,公司控股股东中植融云(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植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未买卖公司股票。

  5、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买卖公司股票。

  6、经自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除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及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披露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中预计,公司2019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5,000万元至-3,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19年1-6月的业绩预计不存在需要修正的情况。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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