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5月0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300622 证券简称:博士眼镜 公告编号:2019-033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豪石九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乐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安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嘉赢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发布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18-065),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豪石九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豪石九鼎”)、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乐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民乐九鼎”)、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安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民安九鼎”)及苏州嘉赢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赢九鼎”),上述四名股东为一致行动人,计划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共计不超过6,376,5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7.3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期间为该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2019年1月1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19-001),截至2019年1月13日,合计持股5%以上的一致行动人股东豪石九鼎、民乐九鼎、民安九鼎、嘉赢九鼎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经过半, 2018年10月13日至2019年1月13日,豪石九鼎、民乐九鼎、民安九鼎及嘉赢九鼎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21,4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87,010,000股的0.6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19年2月1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19-003),2018年7月13日至2019年2月12日,豪石九鼎、民乐九鼎、民安九鼎及嘉赢九鼎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70,1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87,010,000股的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19年2月2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19-00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8年4月11日至2019年2月27日期间,豪石九鼎、民乐九鼎、民安九鼎及嘉赢九鼎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350,5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9年5月5日收到公司股东豪石九鼎、民乐九鼎、民安九鼎及嘉赢九鼎发来的《关于减持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2019年4月30日,豪石九鼎、民乐九鼎、民安九鼎及嘉赢九鼎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经届满,已累计减持其持有公司股份合计1,391,5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87,010,000股的1.60%,本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本次减持计划中约定减持股数,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豪石九鼎、民乐九鼎、民安九鼎及嘉赢九鼎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16.45元至18.54元。2018年10月13日至2019年4月30期间,豪石九鼎、民乐九鼎、民安九鼎及嘉赢九鼎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博士眼镜股份1,391,5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87,010,000股的1.60%。

  二、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

  注:表格中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豪石九鼎、民乐九鼎、民安九鼎及嘉赢九鼎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及进展情况披露,实际减持情况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3、豪石九鼎、民乐九鼎、民安九鼎及嘉赢九鼎本次减持遵守了其在上市公告书和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

  4、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所持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六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