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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0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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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1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出现笔误,现予以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更正前: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002937;证券简称:兴瑞科技)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 个交易日(2019年4月26日、2019年4月29日、2019年4月3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更正后:

  附件三: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002937;证券简称:兴瑞科技)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 个交易日(2019年4月26日、2019年4月29日、2019年4月30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除上述内容外,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其他内容及相关披露信息不变。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并将在今后工作中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工作,力争避免类似错误发生,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更正后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具体如下: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002937;证券简称:兴瑞科技)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 个交易日(2019年4月26日、2019年4月29日、2019年4月30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4,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94,400,000.00股。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4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4月23日,公司目前已完成本次现金股利的派发及转增事项,并将尽快向当地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变更备案手续。

  3、同时,公司已于2019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9-029)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披露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4、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于2018年9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中所列示的公司风险因素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关于风险的提示,上述风险因素将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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