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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5月6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6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5日15:00至2019年5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塘西路2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娟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3人,代表股份90,077,00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3.5185%。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86,456,10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1.3671%;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代表股份3,620,89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1513%;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8人,代表股份3,620,89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1513%。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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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孙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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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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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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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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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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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委派孙钻、白雪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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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2019年5月6日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方明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已同意其离职申请,并已办理完毕相关离职手续。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离职人员已获但尚未解除限售的0.4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1.93元/股。
截止2019年5月6日,公司总股本为16,831.0132万股;若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实施完毕,则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16,830.5632万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0.45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已于2019年5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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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原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鉴于公司与上述部分报刊所签订的信息披露服务协议已陆续到期,自2019年5月7日起,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变更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对《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往提供的优质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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