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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0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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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19-040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股东苏州新麟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持有公司股份4,33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7125%)的股东苏州新麟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麟二期”)计划在上述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083,730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3.5%。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2,333,56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750,17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2019年5月6日,新麟二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间已届满。公司收到新麟二期的书面告知函,其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一)新麟二期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情况

  ■

  (二)新麟二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

  注:1、若上述数据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2、本次减持前持有的股份4,331,700股,其中1,000股为上市后依法增持的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内已减持。

  二、相关情况说明

  1、新麟二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新麟二期预先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新麟二期的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和其相关承诺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

  3、新麟二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1、新鳞二期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新麟二期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新鳞二期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新鳞二期减持公司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新鳞二期减持公司股票前,应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每年减持所持公司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5%。公司上市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股本为基数。

  3、上市后新麟二期依法增持的股份不受本承诺函约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麟二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四、备查文件

  《新麟二期关于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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