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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9-041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4月30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书面的方式送达与会人员,2019年5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其中关联董事龙小兵、范志、周杰、屈宪章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先确认。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9-042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30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方式送达。2019年5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主席杨秀林先生主持了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5名,监事韩长纯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到会,委托杨秀林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议定事项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举手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9-043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的确认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本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发生情况进行了预计。根据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额度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向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食盐进出口分公司(以下简称:“食盐进出口公司”)采购电煤的预计金额增加8,320.00万元。

  食盐进出口公司作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盐集团”)大宗物资原材料集中采购的唯一授权平台,近年来在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大宗原材料集中采购的过程中,与国家能源集团、中煤集团、同煤集团、陕煤集团、淮矿集团等大型煤矿建立了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在集中采购过程中,利用规模优势在采购价格控制及稳定供应保障方面形成了明显优势。近年来,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措施及煤炭资源整合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公司周边煤炭供需关系紧张,电煤价格处于上涨趋势。为了提升公司电煤采购质量,保障公司电煤供应,控制电煤采购成本,综合提升公司效益,公司拟向食盐进出口公司增加电煤采购数量。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食盐进出口分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金马园二街199号001室

  负责人:王晓科

  经营范围:销售木材、电缆、包装材料、塑料制品、日用品、化妆品、厨房用品、钢材、木材、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家用电器、办公设备、针纺织品、汽车零配件:零售盐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砂石制品);农产品仓储;招标代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公司运营情况:2017年资产总额1.78亿元,资产净额0.23亿元,营业总收入为7.6亿元,持续经营净利润0.16亿元。2018年资产总额3.7亿元,资产净额0.49亿元,营业总收入为18亿元,持续经营净利润0.26亿元。

  该公司为本公司最终控制人中盐集团的分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年5月6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 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董事龙小兵、范志、周杰、屈宪章为公司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本次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并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公司董事会已事前将本此关联交易事项相关材料提供给独立董事审阅,并获得到了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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