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587号《关于核准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12月9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12.72元的发行价格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61,635,22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计人民币783,999,998.40元,扣除承销费、推介费及上网发行费共计人民币15,000,000.00元后,公司实际收到上述A股的募股资金人民币768,999,998.40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766,878.1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5,233,120.2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5年12月14日全部到账,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2015]验字第00125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近日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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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2019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19-003)。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所称甲方为公司,乙方为开户银行,丙方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上文所述资金用途,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资金用于存放定期、办理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甲方应将存放定期、办理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的具体金额、方式、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上述存放定期、办理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的款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让。甲方不得从上述存放定期、办理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的款项直接支取资金。
2、甲方、乙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履行其监督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的调查和查询。
4、甲方及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张耀坤、赵亮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5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以孰低为原则),甲方及乙方应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甲方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董事会应当出具半年度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8、乙方如发现甲方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或其他重大风险时,应及时告知丙方,并配合丙方进行调查和核实。丙方经现场检查等方式核实后,如发现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况或者重大风险的,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9、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时向甲方、乙方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甲方对丙方保荐代表人的授权由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自动继受享有。
10、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未及时按照本协议第六条的规定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乙方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1、丙方应当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丙方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对甲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如甲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结论”、“否定结论”或者“无法提出结论”鉴证结论的,丙方应当在其核查报告中认真分析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上述鉴证结论的原因,并提出明确的核查意见。甲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丙方的上述工作。
12、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协议,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13、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或经各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并销户之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