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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0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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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487           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号:2019-030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5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9年4月30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金鑫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同意蓬莱大金提用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的综合授信(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3.31%。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为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开立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池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30,000万人民币,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16.54%。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6日

  股票代码:002487           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号:2019-031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蓬莱大金”)提用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同意蓬莱大金提用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的综合授信(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3.3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蓬莱大金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9年12月14日

  2、注册地点:蓬莱经济开发区振兴路81号

  3、法定代表人:金鑫

  4、注册资本:13,000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钢结构制造、安装,风力发电塔架及基础制造,电站锅炉辅机制造(不含锅炉),海洋石油钻井平台制造;货物进出口(法律法服务设施上报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7、与本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蓬莱大金资产总额1,747,327,188.33元,负债总额1,101,983,965.00元,净资产为645,343,223.33元。(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2019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5日期间所发生的授信业务。

  3、担保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蓬莱大金提供担保,能够满足蓬莱大金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蓬莱大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94,000万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51.82%。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6日

  股票代码:002487           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号:2019-032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蓬莱大金”)为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为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开立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池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30,000万人民币,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16.54%。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担保事项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无需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3年9月22日

  2、注册地点: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155号

  3、法定代表人:金鑫

  4、注册资本:55,509万元

  5、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6、经营范围:钢结构制造、安装,金属门窗制造、安装,海洋工程,石化、港口机械制造,电站锅炉附机制造,风电设备制造,建筑机械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948,160,073.98元,负债总额为1,134,068,511.46元,流动负债总额为885,453,691.99元,营业收入为969,781,614.27元,净资产为1,814,091,562.52元,净利润为62,745,944.42元。(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2019年5月6日至2020年10月22日期间所发生的授信业务。

  3、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为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符合公司结构化融资安排和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形,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94,000万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51.82%。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6日

  股票代码:002487           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号:2019-033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23),公司定于2019年5月17日下午14:30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9年5月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阜新金胤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新金胤”)提交的《关于增加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阜新金胤提请公司董事会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阜新金胤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临时提案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变动后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7日 星期五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6日-2019年5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15:00-2019年5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3日 星期一

  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中海地产广场-东塔502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持股5%(不含5%)以下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5月14日 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19年5月14日 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8-6602618

  传真电话:0418-6602618

  联 系 人:陈睿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155号

  邮政编码:123005

  2、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7

  2.投票简称:大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作如下表决:

  ■

  本公司(本人)对议案表决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

  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三: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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