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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0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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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9-043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21日、2018年7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并于2018年7月31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2018年7月10日和2018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19年4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211,0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40%,最高成交价为7.4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6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0,184,780.52元。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的实施不涉及《回购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的敏感期: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195.80万股(2018年8月28日至2018年9月3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8年8月6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1,434.17万股的25%,符合《回购细则》第十八条关于回购股份数量和节奏的规定。

  3、因操作人员对回购相关法规掌握不够熟练,2018年8月6日在14:30至15:00期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累计回购730,419股,最高成交价为7.2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1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260,119.66元,上述时段回购违反了《回购细则》第十九条关于上市公司不得在收盘前半小时内进行回购股份委托的规定。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除上述股份回购委托时段违规情况外,公司回购股份集中竞价交易的其他委托时段均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9-042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24日和2018年5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和2018年5月1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和2018-037)。

  一、现金管理到期收回情况

  2019年1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向兴业银行烟台分行购买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详细内容请见公司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2019年4月30日,该结构性存款已到期。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收回本金4,0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374,794.52元,并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恒银创富-资产管理系列(A计划)2019年第9期

  2019年4月29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恒银创富-资产管理系列(A计划)2019年第9期

  2、产品类型:保本保收益型

  3、产品预期收益率:4.00%/年

  4、认购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5、产品成立日:2019年4月29日

  6、产品到期日:2019年10月29日

  7、产品期限:183天

  8、产品投向:本产品的投向为高信用等级、流动性好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银行次级债,债券回购以及投资级及其以上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商业银行同业存款、货币市场存拆放交易、有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信用支持的各种金融产品及其他合法的金融资产。

  9、提前终止权: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不允许客户提前终止本产品;理财行有权在特殊情况下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10、收益支付日:客户持有本理财产品至到期日则在本理财产品到期日及后2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息(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到期日与收益支付日之间不计付利息)。

  11、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2、关联关系: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2019年4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购买了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2、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

  3、认购金额:4,000万元

  4、产品期限:自成立日至到期日,共91天(受限于提前终止日)

  5、成立日:2019年4月30日,自成立日起计算收益。

  6、到期日:2019年7月30日,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实际产品期限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7、观察标的: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基准价。

  8、观察期:2019年4月30日至2019年7月30日。

  9、收益计算方式:

  产品收益=固定收益+浮动收益

  固定收益=本金金额×1.91%×产品存续天数/365

  浮动收益:若观察期内任意一天观察日价格的表现小于50元/克,则不再观察。观察期结束后,浮动收益=本金金额×1.78%×产品存续天数/365

  若观察期内所有观察日价格大于等于50元/克且小于700元/克,则观察期结束后,浮动收益=本金金额×1.79%×产品存续天数/365

  若观察期内任意一天观察日价格大于等于700元/克,则不再观察。观察期结束后,浮动收益=本金金额×1.82%×产品存续天数/365

  10、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1、关联关系: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上述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本金有充分保证,但收益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上述投资产品存在政策风险、延期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提前终止风险、法律风险等。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具体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审计、监督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六、备查文件

  1、银行电子回单;

  2、银行理财产品合同。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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