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孙莹琦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孙莹琦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孙莹琦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其负责的工作已顺利交接。公司董事会对孙莹琦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19年05月0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侯玉婷女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侯玉婷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侯玉婷女士简历详见附件,其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2-68327201
传真:0512-68073999
电子邮箱:jojo_yth@163.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狮山路28号高新广场4002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五日
附件:
侯玉婷女士简历
侯玉婷,女,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法学专业,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截止本公告日,侯玉婷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