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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0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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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19-025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4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董事长吴小翔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文件。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组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经测算,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预计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董事会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董事会拟暂不召集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待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的其他相关事项,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 5 月 6 日

  证券代码:603183证券简称:建研院公告编号:2019-026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4月30日在公司南四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陈健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文件。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组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经测算,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预计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5月6日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19-027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预案摘要的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公告了《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现根据公司2019年4月25日收到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上证公函【2019】0518号《关于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要求,对预案进行了补充和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1、补充披露了上海新高桥凝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高桥”)纳入重大资产重组累计计算范围的相关原因及计算结果。详见预案“重大事项提示/二、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需要提交并购重组委审核”部分及“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三、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部分。

  2、补充披露了本公司与新高桥股东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详见预案“第八节 其他重大事项/二、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资产交易情况”部分。

  3、根据首次披露预案后履行的决策程序,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详见预案“重大事项提示/七、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部分。

  4、根据本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补充披露了本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数据。详见预案“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六、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部分。

  5、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自查期间交易相关各方及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查询结果,补充披露了自查期间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相关主体的情况。详见预案“第八节 其他重大事项/五、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及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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