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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0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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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公告编号:临2019-041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2019年4月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构成重大调整的预案》及其相关议案,并于2019年4月5日发布了《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

  ●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事项。本次重组事项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接到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进行调整。2019年3月2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拟对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进行调整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25),因对公司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进行调整,公司股票自2019年3月29日开市起停牌。

  2019年4月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构成重大调整的预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预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9年4月5日发布了《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9年4月8日起复牌。

  2019年4月1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9】0480号《关于对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 2019年4月26日之前,针对《问询函》所述问题书面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补充、核实和完善,并需相关中介机构出具意见,故公司无法在2019年4月26日前完成回复工作,公司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预计不晚于2019年5月8日披露回复文件,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发布的《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0)。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拟收购标的公司之一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化债转股事项的特定投资者已确定,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预案》等相关议案,明确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发布的《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会加快推进本次重组的相关工作。截至目前,本次重组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同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并披露本次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重组相关事项。本次重组事项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发布的《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之“重大风险提示”及“第九章 风险因素”对本次重组的有关风险因素做出特别提示,再次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重组预案中相关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目前,除本次重组预案及本公告披露的风险因素之外,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终止本次重组方案的相关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将在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每月发布一次项目进展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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