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5月0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0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0)。公司控股股东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灏投资”)及一致行动人王丹先生计划于上述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13,9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973%。

  近日公司接到顺灏投资及王丹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获悉顺灏投资和王丹先生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情况

  ■

  注: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2、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行为。

  5、截至本公告日,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