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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0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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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9-033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武汉优科联盛科贸有限公司、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润达汇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由李杰先生将其持有的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30%股权(注册资本1,515万元)质押给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为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反担保措施。由熊冬和将其持有的武汉优科联盛科贸有限公司3.22%(即:注册资本人民币351.59万元)的股权质押给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武汉优科联盛科贸有限公司14.01%(即:注册资本人民币1,531.26万元)的股权质押给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为武汉优科联盛科贸有限公司担保的反担保措施。由杨红将其持有的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30.59%(即:注册资本人民币510万元)的股权质押给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汪硕将其持有的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9.39%(即:注册资本人民币490万元)的股权同时质押给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为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8年4月23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公告《润达医疗关于公司2018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7)。

  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根据2018年4月23日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各子公司业务发展进展和融资需求,调整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的分配,公司2018年度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额度126,300万元保持不变,具体如下:

  1、公司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类)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6,3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对等担保或为公司提供足额反担保,公司实际承担出资比例对应的担保金额,详见下表:

  ■

  2、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业务,并根据金融市场变化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担保调整。

  3、本次担保事项有效期为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2018年度担保预计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7)和《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98)。据此,李杰先生将其持有的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30%股权(注册资本1,515万元)质押给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为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反担保措施。熊冬和将其持有的武汉优科联盛科贸有限公司3.22%(即:注册资本人民币351.59万元)的股权质押给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武汉优科联盛科贸有限公司14.01%(即:注册资本人民币1,531.26万元)的股权质押给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为武汉优科联盛科贸有限公司担保的反担保措施。杨红将其持有的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30.59%(即:注册资本人民币510万元)的股权质押给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汪硕将其持有的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9.39%(即:注册资本人民币490万元)的股权同时质押给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为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公司2019年4月1日、2019年4月3日、2019年4月17日、2019年4月19日、2019年4月28日实际发生如下对外担保,并签署相关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2019年4月1日:公司、李杰先生、李健女士为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张庄支行的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2019年4月1日:公司为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54万元中的27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2019年4月3日:公司为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2019年4月17日:公司为武汉优科联盛科贸有限公司在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的借款人民币1,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5、2019年4月17日:公司、刘辉先生为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东海路支行的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6、2019年4月19日:公司为武汉优科联盛科贸有限公司在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的借款人民币1,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7、2019年4月28日:公司为苏州润达汇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的借款人民币500万元中的25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8、2019年4月28日:公司、李杰先生、李健女士为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的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9、2019年4月28日:公司、杨红女士、汪硕先生为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淝河路支行的借款人民币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666号齐盛广场5号楼908、909、910室

  法定代表人:李杰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开发;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及维修;医疗设备的租赁;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技术服务;医疗器械、非专控通讯设备、普通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矿设备、教学设备、办公用品、电子产品、五金产品、体育用品的销售;普通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软件的开发、销售、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0%股权,李杰先生持有其30%股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21,053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4,076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6,977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6,889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683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9年3月31日,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24,015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6,481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7,533万元;2019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84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1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南路2号甲12层1209户

  法定代表人:李军

  经营范围:医疗设备及医疗器械租赁:医疗设备、化学试剂(不含药物试剂及危险品)、消毒液(不含危险品)、实验室设备的技术研究、批发;生物技术、医药技术的研究、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不含医疗、诊疗);市场调查;批发:办公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卫生洁具、制冷设备、化妆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电子设备、建筑材料、纸制品、木浆、纸浆、钢材、二类医疗器械(依据食药监管部门核发的备案凭证开展经营活动)、计算机软硬件;依据食药监管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金融、期货、证券、理财、集资、融资等相关业务);医疗器械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商业秘密);国内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物流信息咨询;货物装卸搬运(不含道路运输及港口作业);依据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开着普通货运业务;医疗设备维修(不得在此住所从事维修业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技术开发、批发。经营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并展经营活动)

  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40,663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8,199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2,464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4,099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467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9年3月31日,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47,161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33,956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3,205万元;2019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5,15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62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武汉优科联盛科贸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武汉优科联盛科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465号3号楼B区第三层

  法定代表人:陈政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I类、II类、III类、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办公用品、机电设备、金属材料的批发兼零售;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软件开发;医疗设备租赁、维修及安装;医疗器械技术研发。(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武汉优科联盛科贸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熊冬和持有其9.1%股权,武汉光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39.9%股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汉优科联盛科贸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16,956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4,403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2,554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3,11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4,021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9年3月31日,武汉优科联盛科贸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17,733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3,871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3,863万元;2019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6,31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94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南路2号甲12层1202-1206室

  法定代表人:刘辉

  经营范围:依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销售一类医疗器械;批发:计算机及配件、办公用品、机电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仪器仪表,玻璃器械、消毒产品、化学试剂(不含药物试剂及危险品)、办公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卫生洁具、制冷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商业秘密);医疗器械技术信息咨询;医疗设备租赁;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维修及技术服务。经营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57,135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35,624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21,511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3,23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809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9年3月31日,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62,523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40,430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22,093万元;2019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3,268万元,净利润人民币58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苏州润达汇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润达汇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苏州工业园区东平街270号澳洋顺昌大厦6B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昕明

  经营范围:从事医疗器械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维修;一类、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自有设备租赁,化工原料及产品、电脑及配件、仪器仪表、办公用品销售;医疗器械批发:三类:6815注射穿刺器械,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不含植入性心脏起博器),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不含人工晶体),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润达汇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李华宾先生持有其49%股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苏州润达汇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6,422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3,237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3,185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71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229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9年3月31日,苏州润达汇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6,357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932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3,425万元;2019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15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8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合肥市高新区梦园路9号安徽四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研发楼第五层113-118室

  法定代表人:杨红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领域内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机械设备维修;一、二、三类医疗器械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及核定范围内经营);体外诊断试剂销售;自有设备租赁;电脑及配件、办公用品、仪器仪表销售及租赁;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代客理财、融资担保等金融业务);软硬件的研发、销售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40.01%股权,杨红持有其30.59%股权,汪硕持有其29.39%股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15,720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4,532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1,188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5,04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811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9年3月31日,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17,857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5,961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1,896万元;2019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689万元,净利润人民币52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张庄支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贷款期限:一年(具体以贷款合同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由公司、李杰先生、李健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费、查询费、公证费、保险费、提存费、实现债权及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及税费等)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业务为贷款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到期后两年止;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权人依据保函对外支付约定金额后两年止;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权人对外支付信用证款项后两年止;主合同项下业务为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后两年止。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其他类别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两年止。在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形下,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止。

  2、被担保人: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27万元

  贷款期限:六个月(具体以银行承兑汇票实际承兑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1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2授信人用于表明任何被担保债务或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款项的证明,除非有明显错误,应是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最终证据,对保证人具有约束力。

  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3、被担保人: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贷款期限:一年(具体以贷款合同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1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2授信人用于表明任何被担保债务或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款项的证明,除非有明显错误,应是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最终证据,对保证人具有约束力。

  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4、被担保人:武汉优科联盛科贸有限公司

  银行: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贷款期限:三个月(具体以贷款合同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1保证人的保证范围为债务人现在或将来任何时候应向债权人偿付的主合同项下任何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杂费及其他费用)、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等)及其他损失(以下简称“被担保债务”)。2即使发生在主债权确定期间内的单笔债权到期日超出主债权确定期间或者主债权确定期间内产生的或有债权转化为实际债权的时间超出主债权确定期间,仍然属于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3保证人同意,债权人根据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的利率政策变化而调整利率水平、计息或结息方式等,或由于汇率变动使得实际应偿还的债务本金发生变化的,如导致债务人应偿还的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增加,增加部分亦属于保证人保证范围。

  保证期间:1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一笔融资到期之日、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票据到期日或类似债务履行期限(统称为“债务履行期限”)到期日后两年止。2主合同约定分期还款的,保证人对主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分别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3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到期日。4保证人同意,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每一项债务履行期限到期日后两年止。

  5、被担保人: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东海路支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贷款期限:一年(具体以贷款合同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由公司、刘辉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上述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各项费用按照中国税收法规规定的各项税费。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计算。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主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中最后到期的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任一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项下各期债务的保证期间分别计算,每期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该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该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6、被担保人:苏州润达汇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250万元

  贷款期限:半年(具体以贷款合同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但实现债权的费用不包括在人民币250万元(贰佰伍拾万元整)之最高余额内。

  保证期间: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两年。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两年。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两年。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7、被担保人: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贷款期限:一年(具体以贷款合同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由公司、李杰先生、李健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因债务人、保证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8、被担保人: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淝河路支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500万元

  贷款期限:一年(具体以贷款合同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由公司、杨红女士、汪硕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全部债务,包括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等)、因借款人违约而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2银行承兑汇票敞口、保函敞口、信用证敞口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的次日起二年。3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的次日起二年。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日起二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2018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发表如下意见: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贷款为各公司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所需,是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的,并且被担保方具有完善的风险评估与控制体系,公司能实时监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此次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7)。

  公司2018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发表如下意见:本次调整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相关事宜符合有关部门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符合子公司业务状况和资本规模,同意对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进行调整,未增加新的担保额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98)。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均为72,785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9.05%,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9-034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7日 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9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关于推进上市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说明会,解答投资者疑问,使投资者更加全面地了解公司业绩和现金分红情况。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7日 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刘辉先生、总经理黄俊朝先生、董事会秘书陆晓艳女士、财务总监凌海卿先生等相关人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19年5月6日下午17:00前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2019年5月7日15:00-16: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网址:http://sns.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说明会的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晓艳

  联系电话/传真:021-68406213

  电子邮箱:board@rundamedical.com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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