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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0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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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9—053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9年4月3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余宇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余宇先生、关联董事张瑞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均予以回避表决。

  《关于豁免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2019年5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定于2019年5月2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细内容请见2019年5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9—056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9年4月3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投票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瑞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豁免蓝润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的原因客观、真实,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豁免蓝润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9—054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豁免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以下简称“《监管指引4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龙大肉食”)于2019年4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内容及履行情况

  2018年8月17日,蓝润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润发展”,原名“蓝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大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龙大集团向蓝润发展转让其持有龙大肉食75,609,200股无限售流通股的股份,同时向蓝润发展委托74,856,800股龙大肉食的表决权。转让和表决权委托生效后,蓝润发展将拥有龙大肉食226,066,000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基于此,蓝润发展将成为龙大肉食的控股股东,蓝润发展为避免同业竞争问题,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内容如下:

  “本公司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龙大肉食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龙大肉食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蓝润发展和龙大集团尚未就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条件达成一致,且双方计划解除表决权委托协议。

  二、豁免的原因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生猪养殖、生猪屠宰和肉制品加工等,目前主要在山东、华东和华中等地区开展业务,四川及西南其他地区的业务量较少,为拓展在四川及西南其他地区的业务市场,完善国内区域布局,公司未来拟通过投资、收购等方式实现全国市场的战略扩张目标,提高公司的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增强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

  由于国内生猪养殖、屠宰加工等产业链条上的企业具有小而散、规范性较差、大多处于亏损等显著特点,若直接由公司收购,可能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资产质量、盈利水平等造成不利影响,不利于公司稳定经营,也不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为充分发挥蓝润发展及其控股股东在西南深耕多年的资源优势,助推龙大肉食的外延式区域拓展目标,蓝润发展愿意为把握商业机会,在四川及西南其他地区先由蓝润发展出资培育,待实现规范性要求及盈利后再择机优先注入公司,这样既能规避早期投资的风险,又能避免投资机会被竞争对手抢占而削弱上市公司的竞争优势,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由于《表决权委托协议》一直尚未生效,蓝润发展也尚未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蓝润发展原基于成为龙大肉食控股股东而作出的同业竞争承诺内容不符合当前的实际情况,也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应对行业竞争的需要,需对上述同业竞争承诺进行豁免。

  本次豁免蓝润发展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将有利于公司拓展在四川及西南其他地区的业务市场,实现全国市场的战略扩张目标,本次豁免承诺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余宇、张瑞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此次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豁免蓝润发展于2018年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的原因客观、真实,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监管指引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豁免蓝润发展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豁免蓝润发展于2018年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的原因客观、真实,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豁免蓝润发展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9—055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决议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 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下午 15:00 至 2019年5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莱阳市龙门东路9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豁免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

  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5月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5月15日下午16:30时前到达公司为准。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

  (三)、登记时间:2019年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徐巍、李京彦

  联系地址:山东省莱阳市龙门东路99号          邮编: 265200

  联系电话: 0535-7717760                      传真: 0535-7717337

  2、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2726

  (2)投票简称:龙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据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如股东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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