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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0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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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19-026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25),现再次将会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8日。

  B股股东应在2019年5月2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地点:本钢能管中心15楼会议室(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1-1)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8年度董事会报告;

  2、2018年度监事会报告;

  3、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聘任2019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7、2019年投资框架计划的议案;

  8、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3、关于使用自有短期周转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暨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4.1选举高烈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4.2选举曹爱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4.3选举申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4.4选举黄兴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暨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5.1选举钟田丽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2选举赵希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3选举张肃珣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6.1选举韩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16.2选举李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16.3选举李晓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及七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七届监事会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其中第8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回避表决。第9项、第10项、第11项议案作为特别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14、第15、第16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4名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3名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届时请各位股东听取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或通讯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5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1-1能管中心16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高德胜、陈立文

  联系电话:024-47827003  024-47828980

  传    真:024-47827004

  邮政编码:117000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5、现场会议费用: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所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61

  2、投票简称:本钢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董事(如表一提案1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1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9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下午3: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名称:

  委托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

  本人/公司(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上述第1-13项议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除第1-13项议案外,其他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每个提案组下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可以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投给数名候选人。股东应当以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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