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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0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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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  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

  法定代表人:杨光裕

  电  话:0755-82370388-1902

  传  真:0755-22381325

  联系人:曹竞

  三、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及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吴翠蓉、高鹤

  联系人:吴翠蓉

  第四部分、基金的名称

  景顺长城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第六部分、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具有高成长潜力的中小型优势企业,充分把握其高成长特性和市值高速扩张所带来的投资机会,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资本增值,以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第七部分、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在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将基金资产的60%-95%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其中,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将基金资产的5%-40%投资于债券和现金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投资于中小盘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股票资产的80%。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第八部分、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

  基金经理依据定期公布的宏观和金融数据以及投资部门对于宏观经济、股市政策、市场趋势的综合分析,运用宏观经济模型(MEM)做出对于宏观经济的评价,结合基金合同、投资制度的要求提出资产配置建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后形成资产配置方案。

  二、股票投资策略

  1、中小股票主题库构建

  在当前中国证券市场环境中,本基金对中小股票主题库的界定方式为:基金管理人每季度末将对A股市场中的股票按市值从小到大排序并相加,累计市值达到总市值2/3的股票归入中小股票主题库;期间对于未纳入最近一次排序范围内的股票(如新股、恢复上市股票等),若其市值按最近一次排序的标准符合中小盘股标准,则可决定是否将其纳入中小股票主题库;本基金对于中小盘股的界定方式将随中国证券市场未来的发展与变革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中小盘股投资将占本基金股票投资的80%以上。

  2、中小盘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遵循“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策略,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对投资标的进行研究筛选时,将从定性及定量两个方面加以考察分析,在定性分析方面重点关注:

  (1)成长性(growth)。重点关注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外部环境,企业享有国家相关的优惠政策的变化,企业关键技术模仿难易程度、和产品定位等。

  (2)业务价值(Franchise Value)

  重点关注拥有高进入壁垒的上市公司,其一般具有以下一种或多种特征:产品定价能力、创新技术、资金密集、优势品牌、健全的销售网络及售后服务、规模经济等。在经济增长时它们能创造持续性的成长,经济衰退时亦能度过难关,享有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盈利能力,进而创造高业务价值,达致长期资本增值。

  (3)竞争优势(competitive advantage)。重点关注企业的市占率概况、技术优势、创新体制和开发能力、专利权和法规限制、和渠道关系等

  (4)管理能力(Management)

  重点关注公司治理、企业的质量管理、公司的销售网络、管理层的稳定性以及管理班子的构成、学历、经验等,通过实地考察了解其管理能力以及是否诚信。以及企业的战略实施等。

  (5)自由现金流量与分红政策(Cash Generation Capability)

  重点关注企业创造现金流量的能力以及稳定透明的分红派息政策。衡量企业绩效的最终标准在于投资人的长期现金报酬,企业除了需要拥有良好的利润增长以外,也需要能创造足够现金流以供派息和再投资之用。在会计准则弹性太大,盈利容易被操纵的时候,此标准尤显重要,因为创造现金与分红能力永远是一家企业素质的最好体现。

  在定量分析方面重点关注:

  (1)盈利能力。主要指标有资产收益率(ROA)、净资产收益率(ROE)等。

  (2)成长潜力。主要指标有销售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等。

  (3)偿债能力。关注目标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以及资产流动性状况,重点分析的指标有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货币资金/总资产、利息保障倍数等。

  (4)估值。主要指标有市盈率(PE)、市盈增长比率(PEG)、市净率(PB)、市现率(PCF)、市销率(PS)、企业价值倍数(EV/EBITDA)等。

  对成长、价值、收益三类股票设定不同的估值指标。

  成长型股票(G):用来衡量成长型上市公司估值水平的主要指标为PEG,即市盈率除以盈利增长率。为了使投资人能够达到长期获利目标,我们在选股时将会谨慎地买进价格与其预期增长速度相匹配的股票。

  价值型股票(V):分析股票内在价值的基础是将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与其资本成本进行比较。我们在挑选价值型股票时,会根据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与资本成本的相对水平判断公司的合理价值,然后选出股价相对于合理价值存在折扣的股票。

  收益型股票(I):是依靠分红取得较好收益的股票。我们挑选收益型股票,要求其保持持续派息的政策,以及较高的股息率水平。

  (5)流动性分析。主要指标有市场流通量、股东分散性等。

  以上个股考察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是合理性分析。因此在研究公司业绩及对公司前景做出预测时,都会对有关公司的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详细的合理性研究。其中包括把公司的盈利能力与国内同行业的公司作比较、追踪公司的主要生意对手,如供应商、客户、竞争对手等的表现、参考国外同业公司的表现与赢利能力等,务求从多方位评估公司本身的业绩合理性与业务价值。

  3、买入名单确定

  我们运用景顺长城“股票研究数据库(SRD)”当中的标准分析模板对上市公司的品质和估值水平进行鉴别,再综合当前的市场状况等多种市场因素,择机将相应的股票纳入股票买入名单。

  三、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率预期策略、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1、自上而下确定组合久期及类属资产配置

  通过对宏观经济、货币和财政政策、市场结构变化、资金流动情况的研究,结合宏观经济模型(MEM)判断收益率曲线变动的趋势及幅度,确定组合久期。进而根据各类属资产的预期收益率,结合类属配置模型确定类别资产配置。

  2、自下而上个券选择

  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变动的幅度和形状,对比不同信用等级、在不同市场交易债券的到期收益率,结合考虑流动性、票息、税收、可否回购等其它决定债券价值的因素,发现市场中个券的相对失衡状况。

  重点选择的债券品种包括:a、在类似信用质量和期限的债券中到期收益率较高的债券;b、有较好流动性的债券;c、存在信用溢价的债券;d、较高债性或期权价值的可转债;e、收益率水平合理的新券或者市场尚未正确定价的创新品种。

  (1)利率预期策略

  基金管理人密切跟踪最新发布的宏观经济数据和金融运行数据,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预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势,在此基础上预测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以及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在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的久期。并根据收益率曲线变化情况制定相应的债券组合期限结构策略如子弹型组合、哑铃型组合或者阶梯型组合等。

  (2)信用策略

  基金管理人密切跟踪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等不同债券种类的利差水平,结合各类券种税收状况、流动性状况以及发行人信用质量状况的分析,评定不同债券类属的相对投资价值,确定组合资产在不同债券类属之间的配置比例。

  个券选择层面,基金管理人自建“企业信用资料库(CBD)”,对所有投资的信用品种进行详细的财务分析和非财务分析。财务分析方面,以企业财务报表为依据,对企业规模、资产负债结构、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四方面进行评分,非财务分析方面(包括管理能力、市场地位和发展前景等指标)则主要采取实地调研和电话会议的形式实施。通过打分来评判该企业是低风险、高风险还是绝对风险的企业,重点投资于低风险的企业债券;对于高风险企业,有相应的投资限制;不投资于绝对风险的债券。

  (3)时机策略

  ① 骑乘策略。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可以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也即收益率水平处于相对高位的债券,随着持有期限的延长,债券的剩余期限将会缩短,从而此时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较投资期初有所下降,通过债券的收益率的下滑,进而获得资本利得收益。

  ② 息差策略。利用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情形,通过正回购将所获得资金投资于债券以获取超额收益。

  ③ 利差策略。对两个期限相近的债券的利差进行分析,从而对利差水平的未来走势做出判断,从而进行相应的债券置换。当预期利差水平缩小时,可以买入收益率高的债券同时卖出收益率低的债券,通过两债券利差的缩小获得投资收益;当预期利差水平扩大时,可以买入收益率低的债券同时卖出收益率高的债券,通过两债券利差的扩大获得投资收益。

  四、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1、时点选择:基金管理人在交易股指期货时,重点关注当前经济状况、政策倾向、资金流向和技术指标等因素。

  2、套保比例: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指数点位区间判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套保比例。再根据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贝塔值,具体得出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张数。

  3、合约选择:基金管理人根据股指期货当时的成交金额、持仓量和基差等数据,选择和基金组合相关性高的股指期货合约为交易标的。

  第九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700指数×80%+中证全债指数×20%

  使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的主要理由为:

  一、市场代表

  中证7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推出的中小盘股票指数,中证700指数的成份股由中证200指数(中证中盘指数)和中证500指数(中证小盘指数)成份股一起构成;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两者均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

  二、风格的一致性

  中证7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公司推出的表征A股市场中、小市值股票的风格指数,与本基金的投资风格定位具有一致性。

  三、复合基准构建的公允性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市场中性时的股票仓位为80%。本基金股票和债券投资的比较基准分别使用具有充分市场认同度的中证700指数和中证全债指数,股票和债券投资的比较基准在基金整体业绩比较基准的占比按照市场中性时两类资产的投资比例确定,可以比较公允地反映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能力。

  四、易于观测性

  本基金的比较基准易于观察,任何投资人都可以使用公开的数据经过简单的算术运算获得比较基准,保证了基金业绩评价的透明性。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第十部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属于风险程度较高的投资品种,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与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中小盘股票,在混合型基金中属于风险水平相对较高的投资产品。

  第十一部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已经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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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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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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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时点选择:基金管理人在交易股指期货时,重点关注当前经济状况、政策倾向、资金流向和技术指标等因素。

  套保比例: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指数点位区间判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套保比例。再根据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贝塔值,具体得出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张数。

  合约选择:基金管理人根据股指期货当时的成交金额、持仓量和基差等数据,选择和基金组合相关性高的股指期货合约为交易标的。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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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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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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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其中,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资产的5%-40%投资于债券和现金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投资于中小盘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股票资产的80%。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1年3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第十三部分、基金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认购费

  (1)认购费率

  投资者认购需缴纳认购费用,认购费率以有效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费率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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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计算公式

  本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基金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2、申购费

  (1)申购费率

  投资者申购需缴纳申购费用,申购费率以申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费率表如下:

  ■

  (2)计算公式

  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如下: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申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3、赎回费

  (1)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本基金将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长于7日的投资者,本基金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财产所有。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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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就赎回费而言,1年指365天,2年指730天。

  (2)计算公式

  本基金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如下: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4、基金转换费用

  (1)本基金的转换费用由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组成,转出时收取赎回费,转入时收取申购补差费。其中赎回费的收取标准遵循本招募说明书的约定,申购补差费的收取标准为:申购补差费= MAX【转出净额在转入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转出净额在转出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0】。

  (2)计算公式

  ①基金转出时赎回费的计算:

  由股票基金转出时:

  转出总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由货币基金转出时:

  转出总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待结转收益(全额转出时)

  赎回费用=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净额=转出总额-赎回费用

  ②基金转入时申购补差费的计算:

  净转入金额=转出净额-申购补差费

  其中,申购补差费= MAX【转出净额在转入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转出净额在转出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0】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部分、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在“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相关信息;

  2、在“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相关情况信息;

  3、在“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相关信息;

  4、在“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其他登记业务”部分,更新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相关信息;

  5、在“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

  6、更新了“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

  7、在“第二十二部分、其它应披露事项”,更新了近期发布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公告目录,目录更新至2019年3月22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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