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0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8-102)。近日,公司收到监事邱荣邦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邱荣邦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数已超过减持计划的50%,不再继续减持,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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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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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邱荣邦先生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邱荣邦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符合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邱荣邦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邱荣邦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邱荣邦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