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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9-029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全部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9年4月30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15:00至2019年4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张金成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5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03,614,770股,占公司总股份1,464,860,778股的34.38%。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323,25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70%。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7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97,266,21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3.95%。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35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348,55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499,401,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1635%%,反对4,013,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969%,弃权19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97%。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110,4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9.1910%,反对4,013,1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8.8745%,弃权19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9345%。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409,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3639%,反对4,199,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5447%,弃权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914%。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114,5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9.2307%,反对4,199,0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0.6753%,弃权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940%。

  关联股东鲁西集团有限公司、张金成先生、焦延滨先生、蔡英强先生、姜吉涛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499,406,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1643%,反对4,009,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960%,弃权19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00%。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114,5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9.2307%,反对4,009,0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8.8348%,弃权19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9345%。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99,393,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1618%,反对4,216,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8373%,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9%。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101,9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9.1087%,反对4,216,6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0.8458%,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455%。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99,345,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1522%,反对4,249,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8511%,弃权1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9%。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053,8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8.6427%,反对4,249,9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1.1684%,弃权1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889%。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新增直接融资业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96,214,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5307%,反对7,205,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4307%,弃权19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92%%。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92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8.3186%,反对7,205,1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9.7954%,弃权19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886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499,406,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1643%,反对4,009,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960%,弃权19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00%。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114,5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9.2307%,反对4,009,0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8.8348%%,弃权19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9345%。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99,404,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1641%,反对4,204,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8349%,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0%。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113,4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9.2201%,反对4,204,8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0.7315%,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484%。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499,407,6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1646%,反对4,007,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957%,弃权19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97%。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116,1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9.2462%,反对4,007,4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8.8193%,弃权19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9345%。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410,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3724%,反对4,203,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5833%,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43%。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115,4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9.2394%,反对4,203,1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0.715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455%。

  关联股东鲁西集团有限公司、张金成先生、焦延滨先生、蔡英强先生、姜吉涛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99,597,6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023%,反对4,007,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957%,弃权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9%。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306,1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1.0867%,反对4,007,4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8.8193%,弃权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940%。

  表决结果: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99,403,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1637%,反对4,201,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8344%,弃权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9%。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111,6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9.2026%,反对4,201,9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0.7034%,弃权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940%。

  表决结果: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

  13.01、审议通过了选举张金成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499,232,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1299%。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941,3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7.5533%。

  表决结果:当选

  13.02、审议通过了选举焦延滨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503,614,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1299%。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941,3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7.5533%。

  表决结果:当选。

  13.03、审议通过了选举蔡英强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504,421,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1603%。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130,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7.8194%。

  表决结果:当选。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

  14.01、审议通过了选举王云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499,277,8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1388%。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986,3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7.9892%。

  表决结果:当选。

  14.02、审议通过了选举江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499,277,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1388%。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986,3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7.9892%。

  表决结果:当选。

  14.03、审议通过了选举刘广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499,905,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635%。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614,2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4.0716%。

  表决结果:当选。

  14.04、审议通过了选举张辉玉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505,246,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954,5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15.8023%。

  表决结果:当选。

  15、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

  15.01、审议通过了选举王福江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499,854,8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534%。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563,3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3.5785%。

  表决结果:当选。

  15.02、审议通过了选举刘玉才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499,178,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1191%。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886,8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7.0253%。

  表决结果:当选。

  15.03、审议通过了选举金同营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503,741,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450,3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1.2313%。

  表决结果:当选。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同心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邢建枢   王峰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9-030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会议于2019年4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4、会议由董事长张金成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一致选举董事张金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董事焦延滨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王富兴先生、张金林先生、姜吉涛先生、张雷先生、杨本华先生、董书国先生、王延吉先生、邓绍云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闫玉芝女士担任公司主管财务工作的负责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聘任李雪莉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时兼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组建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

  ■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焦延滨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王富兴先生、张金林先生、姜吉涛先生、张雷先生、杨本华先生、董书国先生、王延吉先生、邓绍云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李雪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闫玉芝女士担任公司主管财务工作的负责人。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个人简历附后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个人简历

  张金成先生:1957年出生,硕士学位,中共党员,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1978年进入鲁西化肥厂工作,曾任鲁西化肥厂设备科长、副厂长,东阿化肥厂党委书记兼厂长,东阿化工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兼党委书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长,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是大型综合复杂化工园区的创造者。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398,664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焦延滨先生:1960年出生,硕士学位,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曾任鲁西化肥厂车间主任、调度主任、副厂长,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多年从事生产管理,具有丰富的生产调度、设备管理和企业管理经验。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143,433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蔡英强先生:1967年出生,硕士学位,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政工师。曾任东阿化肥厂办公室主任、第六化肥厂厂长、第五化肥厂厂长、磷复肥总公司经理、采购系统总经理、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持有本公司股票103,000股,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辉玉先生:1967年7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律师。曾在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做执业律师。现为山东誉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律师,兼任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现任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广明先生:1951年出生,汉族,硕士学位、中共党员。多年从事中西文明和文化演进的研究工作,曾任南京大学哲学系副教授,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研究部部长,出版和发表多部专著及论文。现任北京维科尔安全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北京中企联企业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北京果然世界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云女士:1972年11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拥有近20年的企业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和审计监督等方面的专业经验,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础知识,熟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经济领域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较强的风险识别和风险控制能力。曾任聊城市国资委派驻大型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监事,聊城市公交集团副总经理。现任聊城市级大型担保机构聊城昌信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聊城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江涛先生:1955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化工部计划司副司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产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总行公司业务二部总经理,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总行专项融资部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巴西)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工商银行(加拿大)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7月退休。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富兴先生: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1990年参加工作。曾任鲁西化肥厂技术员、车间副主任、主任,第二化肥厂党委书记、厂长、设备动力处处长、职工监事、聊城市鲁西化工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兼任公司制造与工程事业集团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78750股,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金林先生:1964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任鲁西化工集团劳动人事处长、化工机械厂党总支书记、厂长,聊城蓝威化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经理,第一化肥厂党委书记、厂长,职工监事、化工与化肥事业集团副总经理、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化工与化肥事业集团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94400股,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姜吉涛先生:1971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助理经济师,1988年参加工作进入东阿化肥厂。曾任东阿化肥厂车间值班长、调度主任、企管科长、企管部副部长、企管处处长、第四化肥厂厂长、职工监事、销售公司经理、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制造与工程事业集团副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102800股,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雷先生:1965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中共党员。1987年参加工作在山东济宁化工设计院。1990年调入鲁西化肥厂,曾任技改办副主任、工程部设备科长,聊城锅炉厂副厂长、化工机械厂厂长、书记,鲁西化工设计研究院院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33300股,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本华先生: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第一化肥厂厂长,第二化肥厂党委书记、厂长,硅化工分公司负责人,园区工业集团总经理助理;2014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总工程师。2007年4月至2018年5月担任公司监事会监事,2016年10月至今担任化工与化肥事业集团副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份19,900股,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董书国先生:1968年出生,专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第六化肥厂副厂长、厂长,氯碱化工分公司经理,项目管理部部长,园区工业集团总经理助理;2007年4月至2018年5月担任公司监事会监事,2018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制造与工程事业集团副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份25,700股,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邓绍云先生: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鲁西化肥厂财务科科长、财务处副处长、财务处处长;2008年8月至2018年4月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年5月至2019年4月担任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2016年10月至2019年4月兼任公司市场部部长。2018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延吉先生: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大学学历。曾任第一化肥厂技改办主任、第四化肥厂厂长、煤化工集团总经理、煤化工事业部部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化工与化肥事业集团副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雪莉女士:1970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企业培训师。曾任销售管理处科员、证券处科员、科长、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事务代表,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闫玉芝女士: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中专学历,统计师。曾任财务处预算科长、项目财务科长、财务处副处长、财务处处长;2016年10月至2019年3月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19年4月担任公司财务部部长;2014年5月至2019年4月担任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现任公司主管财务工作的负责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000830     股票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9-031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4月 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30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

  3、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福江先生主持,监事会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5、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会议一致通过选举王福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个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如有)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简历

  王福江先生:1962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3年进入鲁西化肥厂,曾任鲁西工业装备有限公司经理、鲁西化工副总经理、鲁西新能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经理、化工与化肥事业集团副总经理;2017年7月至2019年4月兼任纪检监察部部长。2013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持有本公司股票 42,100股,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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