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郑汉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科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伟琪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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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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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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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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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已于2019年1月10日届满,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卖出股票。
2017年度,公司实施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为在公司或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000人,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及其他合法合规方式获得的资金等。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每份份额为1.00元。员工持股计划委托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管理,其设立的信托计划按照不超过1: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次级份额。由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全部的次级份额,拟认购金额不超过1.5亿元,同时募集不超过1.5亿元的优先级资金,总规模不超过3亿元用于购买公司股票。
截至2018年1月9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信托计划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购买公司股票合计14,36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成交金额合计为283,217,090.94元人民币,成交均价约为19.72元人民币/股。至此,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经通过信托计划完成前述标的股票的购买,前述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2018年1月11日至2019年1月10日)。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19年10月15日届满,公司已于2019年4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7)。
(二)股权激励
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董事会、2019年2月18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3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向995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29,941,530份,向94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9,750,920股。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子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该等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3月19日。具体情况及临时报告查询索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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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9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8年9月26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回购本公司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3个月内(即:2018年9月26日起至2018年12月25日止)。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于2018年10月17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并分别于2018年11月2日、2018年12月4日、2018年12月7日披露了回购进展公告。
截至2018年12月25日(本次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8,16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最高成交价为11.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9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00,038,173.59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的公告》。本次回购事项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情形。
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董事会、2019年2月18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3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包括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全部本公司A股普通股18,169,800股,与回购方案的拟定用途一致。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本次回购的18,169,800股股票全部授予激励对象,授予价格为6.51元/股。截止2019年3月19日,公司已将本次回购的18,169,800股股票全部过户至激励对象名下。至此,本次回购股份已经全部处理完成。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披露了《关于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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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