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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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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2  公司负责人吴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巩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应收票据与上年度期末相比增长449.80%,主要系本期收到的票据增加所致。

  (2)应收帐款与上年度期末相比下降了45.32,主要系本期水环境治理业务达到协议约定收款时点,应收款项减少所致。

  (3)预付款项与上年度期末相比增长了178.25%,主要系本期主要原材料铜的预付款增加所致

  (4)应收利息与上年度期末相比增长了100%,主要系本期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购买结构性存款,期末该笔结构性存款未到期所致。

  (5)预收款项与上年度期末相比下降了45.34%,主要系本期已预收货款的发出商品销售实现所致。

  (6)应交税费与上年度期末相比下降了63.20%,主要系本期缴纳上期计提的税费所致。

  3.1.2 合并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税金及附加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0.84%,主要系本期净水龙头生产业务免抵退税减少所致。

  (2)财务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2.01%,主要系本期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3)营业外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了95.68%,主要系上期收到政府补助款所致。

  (4)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了48.56%,主要系本期加强现金管理利息收入增加和本期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3.1.3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56.85%,主要系本期水环境治理业务达到协议收款时点,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了53.36%,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购置支出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 ST狮头           公告编号:临 2019-032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9年4月28日在公司召开了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4月24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吴旭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 ST狮头         公告编号:临2019-033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于2019年4月28日在公司召开了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4日以书面形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现场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邹淑媛女士召集,与会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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