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黄晓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治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娟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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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19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8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11,200万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送红股2股(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9年4月24日实施完毕。送红股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33,440万股。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之间发生派发股票股利,影响发行在外普通股数量,且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比较期间的每股收益。因此,按利润分配后的总股本133,440万股计算,公司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为0.17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17元;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为0.16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16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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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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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黄晓佳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中5,154,773股系通过沪股通方式
持有,已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期末持股数量中减少计算该部分股份,并将其归在黄晓佳先
生名下。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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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9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8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已于2019年4月24日实施完毕。
2、2019年1月2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AUSTRALIA LUCK INVESTMENT COMPANY PTY LIMITED(以下简称“澳洲福瑞”)与Luminor Group Pty Limited(以下简称“LG公司”)、Q&B Pty Limited、NRD Securities Pty Ltd(以下简称“NRD SEC”)等相关方签署了关于尼平河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尼平河乳业”)的《增资补充协议》,根据相关方签署的《增资补充协议》的约定,由澳洲福瑞认购LG公司的28.5万澳元应缴出资。本次认购完成后,尼平河乳业注册资本仍为1,463.80万澳元,其中澳洲福瑞合计出资848.228万澳元,持股比例为57.95%。此外,根据LG公司与NRD SEC签订的《变更协议》,LG公司将持有的尼平河乳业股权转让给NRD SEC,NRD SEC承接LG公司作为尼平河乳业股东的全部权利与义务。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变更事项已完成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相应的变更登记。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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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0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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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24日以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晓佳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原集团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刘飞先生因为工作调整,不再兼任董事会秘书职务,调整后继续担任集团副总裁,分管集团投资部、集团市场拓展部。
根据董事长黄晓佳先生的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拟聘任刘伟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2020年5月4日,与本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相同,任职期间分管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
刘伟女士2019年度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基本薪酬为人民币33.50万元(含税),绩效薪酬按公司年终经营业绩考核确定。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表示同意。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附:刘伟女士简历
刘伟女士: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04年3月至2014年7月任职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兼法律顾问、法务部经理、综合计划部经理、执行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等职务;2014年7月至2019年4月任职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职务。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1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
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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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集团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刘飞先生因为工作调整,不再兼任董事会秘书职务,调整后继续担任集团副总裁,分管集团投资部、集团市场拓展部。公司及董事会对刘飞先生在任职董事会秘书职务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董事长黄晓佳先生的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刘伟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2020年5月4日,与本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相同,任职期间分管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表示同意。
刘伟女士简历如下: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04年3月至2014年7月任职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兼法律顾问、法务部经理、综合计划部经理、执行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等职务;2014年7月至2019年4月任职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职务。
刘伟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与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条件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刘伟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2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贵州千叶药品包装有限公司75%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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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关于贵州千叶药品包装股份有限公司75%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杨震、贵阳华耀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贵州千叶药品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于贵州千叶药品包装股份有限公司75%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25,923.00万元的价格受让杨震、贵阳华耀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贵州千叶药品包装股份有限公司75%股权(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临2019-005号、临2019-014号公告)。
近日,公司接到贵州千叶药品包装有限公司(原贵州千叶药品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叶药包”)通知,其已完成股权转让及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新《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贵州千叶药品包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0622202993G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培玉
注册资本:捌仟万圆整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东路1号
成立日期:2000年06月14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生产、销售:药品塑料包装制品,PVC包装硬片;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千叶药包75%股权,千叶药包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股东出资及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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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3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天图东峰中小微企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募资规模变更暨完成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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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消费并购基金深圳天图东峰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基金”)的通知,深圳基金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的深圳市天图东峰中小微企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小微基金”)募资规模有所变更,已于近日完成基金业协会备案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小微基金情况概述
中小微基金系由公司深圳基金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于2017年7月25日完成设立登记,并于2017年9月29日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手续(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临2017-013号、临2017-025号、临2017-027号、临2017-029号公告以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
二、中小微基金募资规模变更情况
中小微基金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募资规模由人民币100,000.00万元变更为120,000.00万元,并新增中金启元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作为有限合伙人入伙。
本次变更前,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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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变更后,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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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变更事项已于2019年4月29日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手续。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中小微基金本次募资规模变更有利于其后续发展和业务开拓,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深圳基金作为有限合伙人对中小微基金的认缴出资金额不变,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中小微基金的后续经营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