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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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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秦军满、总经理张士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宇及会计主管李兵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6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64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64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本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64次会议决议签字盖章件。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7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10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10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到会监事审议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后,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9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财政部2017年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上述四项“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并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1、变更后会计政策的主要内容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6)根据衔接规定,企业无需按照金融工具准则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据。

  2、相关资产报表科目介绍

  (1)“交易性金融资产”,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

  (2)“债权投资”,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3)“其他债权投资”,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反映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动金融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

  (三)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期即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不存在债权类投资,股权类投资原分别在长期股权科目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列报,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会计政策本次不需进行变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相关会计政策本次需要进行变更并调整报表列报。

  公司目前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列报的股权投资共有6项。具体明细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鉴于这些股权投资未来持有时间极可能会超过1年以上,因此可以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列报。这两个科目的主要区别是前者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者是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因此建议公司将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列报的上述股权投资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列报。

  1、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需要对公司2019年期初财务数据进行调整,但为了便于了解会计政策变更对报表期初数的影响,现将有关调整前后的数据对比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3、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64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0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经营合同情况的公告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务》等相关规定,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9年第一季度工程总承包业务经营合同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签订单情况

  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无新签工程承包项目合同。

  二、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签约未完工订单数量及金额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执行未完工项目20个,合同金额折合人民币250.03亿元,尚未完成的合同金额折合人民币62.73亿元。

  三、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签约未生效项目6个,合同金额折合人民币256.11亿元。

  四、本报告期内没有需要披露的重大项目。

  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未经审计,公司重要经营合同的具体情况可参阅公司定期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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