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原中介机构概况
原公司债券评级机构名称: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座29层
二、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的原因和变更生效时间
鉴于原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国际”)目前正处于整改期,为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能源”或“公司”)本着对债券持有人和证券市场投资者负责的精神,根据《合同法》和双方签署的《信用评级合同书》之规定,自2019年4月29日起,解除双方签署的《信用评级合同书》,大公国际不再对昊华能源两期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2365和136110,债券简称:14昊华01和14昊华02)进行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债券跟踪评级。
2019年4月29日,公司与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签署委托协议,委托联合评级对昊华能源2015年和2016年分别发行的总额30亿元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2365和136110,债券简称:14昊华01和14昊华02)进行首次信用评级与后续跟踪评级。
(二)该事项已通过公司内部程序批准,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以及任何违背债券持有人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变更信用评级机构无需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四)新任资信评级机构的基本信息
新任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万华伟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0号
业务范围:主体信用评级、债券评级(公司债、可转债、可交换债、金融债、资产证券化等)、债权投资计划、信托计划、国家主权评级等,以及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公司治理评价、基金评级等业务。
相关资质: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资质。
(五)联合评级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认可的执业资格,不存在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等情形。
(六)协议签署情况及约定的主要职责
公司委托联合评级对昊华能源已发行的30亿元公司债券进行首次信用评级与后续跟踪评级。
三、移交办理情况
本次变更信用评级机构无需办理移交手续,联合评级将于2019年4月30日进场进行公司债券首次信用评级和2018年度跟踪评级工作。
四、其他事项
公司首次信用评级和2018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将在规定时间内披露。昊华能源公司债券具体信用评级结果,将以联合评级出具的评级报告为准。敬请债券持有人和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