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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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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3  公司负责人陈有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一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雪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工程”)100%股权,并于2019年3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84号)。目前,中汽工程资产已完成注入,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19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请详见2019年3月22日、4月9日、4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临2019-18号)、《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临2019-20号)、《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临2019-21号)。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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