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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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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3  公司负责人伍竹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旭、袁志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5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6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1.7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1.8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原因说明:

  (1)预付款项比上年度末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付成品油采购款增加。

  (2)商誉比上年度末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收购美姑风电公司产生的商誉增加。

  (3)应付职工薪酬比上年度末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末余额含应付年终奖,本期已发放。

  (4)其他应付款比上年度末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并入子公司美姑风电公司应付其原股东的往来款。

  (5)其他流动负债比上年度末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暂估收入销项税额增加。

  (6)其他综合收益比上年度末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持有长江电力及广州港股票市值增加

  (7)利息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务公司存放同业的利率及资金规模同比下降。

  (8)研发费用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新增8家高企子公司;研发项目增多,创新投入增大,取得专利数量增加。

  (9)投资收益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电力参股企业净利润增长。

  (1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并入子公司美姑风电公司、投资收益增加以及天然气销量增长。

  (11)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持有股票市值增加。

  (12)综合收益总额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持有股票市值增加;新并入子公司美姑风电公司、投资收益增加以及天然气销量增长。

  (13)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财务公司吸收非合并范围成员单位的资金净增加额较少。

  (14)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务公司存放同业的利率及资金规模同比下降,影响其收到的利息收入减少。

  (15)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增值税留抵进项税较大,缴纳的增值税减少;另外,电力及能源物流业务因营业毛利下降缴纳的所得税也有所减少。

  (1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煤炭及成品油业务库存减少、且销售回款增加。

  (17)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三峡金石基金的分红。

  (18)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能源业务固定资产投资增加。

  (19)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美姑风电项目投资款。

  (2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美姑风电项目投资款。

  (21)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并入子公司美姑风电公司支付其原股东的往来款。

  1.9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1.10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1.11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2019-020号

  公司债券简称:12广控01       公司债券代码:122157

  企业债券简称:G17发展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到会董事6名,吴旭副董事长委托马晓茜独立董事、谢峰董事委托李光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会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伍竹林先生主持,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票通过)

  经表决,与会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关于通过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决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票通过)

  经表决,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提名伍竹林先生、吴旭先生、李光先生、张龙先生、谢康先生、马晓茜先生、杨德明先生、曾萍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谢康先生、马晓茜先生、杨德明先生、曾萍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候选人简历附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19年5月31日起至2022年5月30日。

  公司董事会已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上述被提名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票通过)

  《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附件: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备查文件: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伍竹林先生,1964年出生,研究生,硕士,高级工程师。2014年以来历任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吴旭先生,1962年出生,研究生,硕士,工程师,经济师。2014年以来历任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行政总裁、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李光先生,1965年出生,研究生,经济师。2014年以来历任广州市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处长,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现任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

  张龙先生, 1982年出生,研究生,硕士,高级工程师。2014年以来历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葡电管理办公室投资开发处副处长,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主任、主任。现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主任。

  谢康先生,1963年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理事长,中国信息经济学乌家培奖评选委员会主任、教育部高等院校电子商务专业教指委委员,中山大学信息经济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现任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多益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马晓茜先生,1964年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95年7月至今,在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工作,历任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副院长,天河区第七届人大代表、教育部能源与动力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任广东省能源高效清洁利用重点实验室主任、广州市能源学会理事长、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杨德明先生,1975年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韶关市农业发展银行职员,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科茂林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萍先生,1972年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湘潭钢铁公司钢铁研究所助理工程师,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2019-021号

  公司债券简称:12广控01       公司债券代码:122157

  企业债券简称:G17发展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应到会监事5名,实际到会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灿华先生主持,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决议》(应到会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5票通过)。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通过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决议》(应到会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5票通过)。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将于2019年5月30日届满,根据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规定,提名张灿华先生、张哲先生、苑欣女士公司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2019年5月31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附件: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灿华先生, 1973年出生,本科,学士。2014年以来历任黄埔区教育局局长、党委委员,黄埔区民政局局长、党委书记,广州市国资委外派监事会主席。现任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张哲先生,1971年出生,研究生。2014年以来历任广州市纪委监察局宣传教育室、案件审理室正处级副主任,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现任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

  苑欣女士,1974年出生,本科,学士,高级经济师。2014年以来历任岭南集团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兼财务结算中心副主任、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兼财务结算中心副主任,广州市国资委外派监事会监事。现任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监事、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098      证券简称:广州发展      公告编号:2019-022

  公司债券简称:12广控01     公司债券代码:122157

  企业债券简称:G17发展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8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6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8日

  至2019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将于近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01、9.02、9.03、9.04、10.01、10.02、10.03、10.04、11.01、11.02、11.03。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 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应持上海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应持上海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3204室

  邮政编码:510623

  电话:(020)37850968

  传真:(020)37850938

  联系人:姜云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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