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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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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高振坤、总经理邸淑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智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吕晓洁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1.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下降48.49%,主要是下属子公司预收经销商款项下降所致。

  2.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41.74%,主要是下属子公司应交增值税金额增加所致。

  3.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较年初下降58.35%,主要是公司本期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所致。

  4.研发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51.04%,主要是本期科研课题支出增加所致。

  5.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是下属子公司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6.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是下属子公司处置生物性资产损失增加所致。

  7.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下属子公司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8.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降幅较大,主要是下属子公司坏账准备转回所致。

  9.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19.24%,主要是收到赔偿款增加所致。

  10.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14.03%,主要是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增加所致。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7.08%,主要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收回在途资金所致。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是下属子公司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及偿还债务金额减少所致。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于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进行重新分类。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19-012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振坤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提名董事的预案

  由控股股东推荐,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邸淑兵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聘任陈加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等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衔接规定,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七、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八、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上述第五、六、七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的《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上述第一、五、六、七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个人简历

  1、邸淑兵先生,44岁,研究生学历,公共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北京同仁堂药酒分公司财务主管,北京同仁堂药酒分公司副经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部长、部长,北京同仁堂商业投资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经济运行部部长、北京同仁堂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同仁堂中药配方颗粒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同仁堂生物制品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同仁堂化妆品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北京市企业联合会、北京市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陈加富先生,50岁,研究生学历,主管药师,执业药师。历任北京同仁堂制剂厂生产科科长,北京同仁堂股份公司制药厂供应部副部长,北京同仁堂股份公司制药厂南分厂储运供应科科长,北京同仁堂股份公司制药厂南分厂厂长助理、副厂长,北京同仁堂股份公司制药厂亦庄分厂厂长,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19-013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审议讨论,以全票赞成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作出会计政策变更,审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变更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公司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规、规定的要求。

  2、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19年1-3月份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根据《公司法》(2018修正)、《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作出如下修订:

  ■

  《监事会议事规则》(2019年4月修订稿)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19-014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2018修正)、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修订),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作出如下修订:

  一、关于《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

  二、关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情况

  ■

  三、关于《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情况

  ■

  上述修订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章程》(2019年4月修订稿)、《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9年4月修订稿)及《董事会议事规则》(2019年4月修订稿)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述修订将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2019-015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6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6月12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兴隆街52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6月12日

  至2019年6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2、3、5、6项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4项议案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19年3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述第7项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19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第8、9、10项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1项议案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18年10月30日及2019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19年5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9年6月4日9:00—16:00。

  (二)登记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外大街42号同仁堂大厦证券部

  (三)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者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非自然人股东持单位证明、股票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贾泽涛    李泉琳

  联系电话:010—67179780

  传    真:010—67152230

  (二)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6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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