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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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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管爱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赣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邓跃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本报告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较年初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

  3.1.2 本报告期合并利润表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

  3.1.3 本报告期合并现金流量表变化情况: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19-019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再生洛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再生洛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洛阳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津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办理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利率拟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公司拟为洛阳公司此次流动资金贷款提供额度为5,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温宗国先生共同对该次公司拟为洛阳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发表了专项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洛阳公司和四川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20号。

  三、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川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四川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办理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3,500万元,贷款利率拟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公司拟为四川公司此次流动资金贷款提供额度为3,5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温宗国先生共同对该次公司为四川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发表了专项意见。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洛阳公司和四川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20号。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关于全资孙公司拟购买在建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唐山中再生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以1,670.12万元人民币自唐山中再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购买面积为18,524.14㎡的在建仓储库房。

  鉴于该购买资产事宜属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管爱国先生、沈振山先生和刘宏春先生对该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本议案由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温宗国先生共同对该购买资产事宜发表了专项意见。

  该事项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孙公司拟购买在建工程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21。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19-020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洛阳公司和四川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再生洛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公司”)、四川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拟为洛阳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00万元人民币;拟为四川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3,500万元人民币,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上述公司拟为洛阳公司和四川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㈠担保情况介绍

  ⒈公司全资子公司洛阳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津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办理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利率拟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

  公司拟为洛阳公司上述融资提供5,000万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⒉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办理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3,500万元人民币,贷款利率拟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

  公司拟为四川公司上述融资提供3,500万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㈡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⒈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再生洛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洛阳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津支行申请办理1年期5,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拟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事宜提供5,000万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本笔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3.53%,截至2018年12月31日,洛阳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3.19%,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本笔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⒉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川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四川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申请办理1年期3,5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拟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事宜提供3,500万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本笔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2.47%,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四川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7.99%,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本笔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㈠中再生洛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⒈注册地点:孟津县平乐镇新庄村

  ⒉法定代表人:李道斌

  ⒊注册资本:10,000万元

  ⒋经营范围: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类别(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空调,微型计算机,手机、小灵通、电话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监视器,吸油烟机、燃气热水器、电热水器);(凭有效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按核定范围经营),废电路板综合经营(凭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按核定范围及能力、规模经营);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及处理;环境保护与治理咨询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洛阳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⒍被担保人的资产经营状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洛阳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0,694.30万元,总负债为16,826.09万元,净资产为33,868.2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3.19%。洛阳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5,010.07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768.63万元。

  ㈡四川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⒈注册地点:内江市东兴区椑南乡双洞子四川西南再生资源产业园888号

  ⒉法定代表人:黄泽涛

  ⒊注册资本:15,000万元

  ⒋经营范围:再生资源市场的投资、开发、建设,摊位销售、租赁,物业管理;废旧物资、残次和呆滞原料、清仓和超储物资的回收、加工、销售;以再生资源为主要原料的委托加工销售;二手交易市场(包括旧车)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报废汽车拆解;生产、销售:蒸汽;市场信息服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经营);进出口贸易。

  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四川公司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

  ⒍被担保人的资产经营状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四川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8,701.63万元,总负债为18,572.83万元,净资产为20,128.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7.99%。四川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2,738.05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196.01万元。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此次拟签署的公司为洛阳公司和四川公司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协议相关主要内容:

  ㈠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㈡担保类型:借贷

  ㈢担保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㈣被担保金额:为洛阳公司提供5,000万元人民币,为四川公司提供3,5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㈠公司董事会认为:洛阳公司和四川公司上述申请融资事项系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为洛阳公司和四川公司提供上述融资事项连带责任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㈡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温宗国先生共同对上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洛阳公司和四川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对于上述公司为洛阳公司和四川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洛阳公司和四川公司上述向银行申请贷款是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为洛阳公司和四川公司上述事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能有效促成下属公司实现融资,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总体发展要求,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不会对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同意公司为洛阳公司和四川公司上述融资提供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公司之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余额为4.72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度)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33.30%,均为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下属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㈡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洛阳公司和四川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19-021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孙公司拟购买在建工程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孙公司唐山中再生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物流”)为推进该公司仓储物流信息交易中心项目(以下简称“物流项目”)的建设,拟以1,670.12万元人民币自唐山中再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环保科技”)购买面积为18,524.14㎡的在建仓储库房。

  ●关联人回避:唐山环保科技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再生”)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管爱国先生、沈振山先生和刘宏春先生在公司董事会就该次交易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影响:本次交易是公司全资孙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㈠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唐山物流拟自唐山环保科技购买面积为18,524.14㎡的在建仓储库房。

  ㈡唐山环保科技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再生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㈢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即交易对方介绍

  ㈠企业名称:唐山中再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290894164667

  ㈢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㈣法定代表人:王久军

  ㈤注册资本:2,500 万人民币

  ㈥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31 日

  ㈦营业期限:2013 年 12 月 31 日至 2033 年 12 月 30 日

  ㈧住所:玉田县后湖工业聚集区

  ㈨经营范围: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塑料颗粒、塑料薄膜、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回收、加工、销售(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餐饮服务(仅供分公司办理营业执照使用);卷烟、雪茄烟零售(仅供分支经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塑料、废纸回收、销售。劳务派遣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家电维修服务,清洁服务,场地、设备租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㈩股东情况:

  ■

  三、交易标的的概况、评估情况、交易价格及履约

  ㈠本次唐山物流拟购买的资产为位于玉田县后湖工业聚集区唐山环保科技公司厂区内的两项在建工程,分别为信息物流集散交易中心11#车间和12#车间,建筑面积合计18,524.14平方米。标的资产已经完工,但尚未办理竣工、验收,无抵押担保情况。

  ㈡唐山物流聘请了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公司——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卓信大华评报字(2019)第8424号评估报告,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1,670.12万元。

  ㈢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为现金1,670.12万元,该价格为含税价,过户应缴纳的税费按照相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唐山物流购买标的资产是厂区规划、配套设施建设的基础,是确定相关配套设施的规模、形式及位置的依据。物流项目建成投产后,可与唐山公司主营业务形成协同效益,完善回收、运输、聚散、加工等功能,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将以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为依据,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权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㈠2019年4月26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拟购买在建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唐山物流以1,670.12万元人民币自唐山环保科技购买面积为18,524.14㎡的在建仓储库房,关联董事管爱国先生、沈振山先生和刘宏春先生对该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其余非关联董事4人全票同意该议案。

  ㈡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温宗国先生和伍远超先生共同对该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规定审议程序。

  六、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的专项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温宗国先生和伍远超先生共同对上述公司全资孙公司以1,670.12万元人民币自唐山环保科技购买面积为18,524.14㎡的在建仓储库房事宜发表了的专项意见, 同意上述关联交易。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全资孙公司唐山物流业务发展的正常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规。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19-022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再生”)的通知,中再生将其持有的质押予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办理了部分解除质押,相关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完毕。

  中再生于2019年4月29日收到中登公司同日出具的两份《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中再生将其持有的质押予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本公司90,000,000股和2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分别解除质押,质押登记解除日期均为2019年4月26日。

  截至本公告日,中再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58,891,083股(其中:有限售股份26,826,541股,无限售股份332,064,54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388,659,782股的25.84%,累计质押其持有本公司股份115,0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总股数的32.04%,占本公司总股本1,388,659,782股的8.28%。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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