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一.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2 公司负责人夏令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封睿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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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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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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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1、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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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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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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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次发行由公司向共6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86,972,07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7.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4,029,988.96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641,145,016.89元。
2019年3月29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天职国际[2019]验字第18883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9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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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糖业 编号:2019-016号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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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表决的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全文及摘要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项会计政策变更,为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新规定而进行的政策调整。
全文见公司编号2019-018号《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糖业 编号: 2019-017号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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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议案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文及摘要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而作出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全文见公司编号2019-018号《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糖业 编号:2019-018号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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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政策的概述
公司本项会计政策变更,为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新规定而进行的政策调整,涉及内容如下: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情况,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金融资产分类变更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影响: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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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影响: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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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因此,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自 2019年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而作出的变更,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情况,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而作出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