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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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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宋为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占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玉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20.59%,主要原因为本期煤炭企业煤炭可采面地质条件复杂,产销量较上年同期减少。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40万吨精品小苏打项目投料试车

  2019年2月2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投料试车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14)。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经过单体试车和联动试车,已顺利打通全部流程,并于2019年2月19日生产出小苏打产品。

  2、控股子公司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019年3月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17)。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收到由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15000173,发证日期:2018年12月03日,有效期三年。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在原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根据相关规定,博大实地将自2018年起连续三年(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继续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参股子公司取得天然碱探矿权

  2019年3月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参股子公司取得探矿权及解决潜在同业竞争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16)。公司参股子公司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取得天然碱矿探矿权,共有六个天然碱普查区块,勘查矿种为天然碱,总面积为353.34平方公里。控股股东承诺5年内,向公司或无关联第三方转让银根矿业控股权,在此期间,银根矿业不实质开展与远兴能源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公司对银根矿业的控股权具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4、甲醇装置恢复生产

  2019年3月2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恢复生产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20)。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天然气制甲醇装置于2018年11月16日开始停车。2019年3月19日,因天然气恢复供应,博源联化100万吨/年甲醇装置已全面恢复生产。

  5、参股子公司取得天然碱探矿权及解决潜在同业竞争

  公司参股子公司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由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颁发的《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共有六个天然碱普查区块,勘查矿种为天然碱,总面积为353.34平方公里。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解决与公司存在的潜在同业竞争,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公司于2019年3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参股子公司取得探矿权及解决潜在同业竞争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16)。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5月5日召开七届十六次董事会、2018年5月22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并于2018年6月15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召开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2018年12月14日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预案〉部分内容的议案》,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其他合法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3.60元/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13亿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最终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股份用途为: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60%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20%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20%用作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回购期限为2018年5月22日至2019年5月21日。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以及于2018年1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公告编号:临2018-104)。

  2018年7月6日,公司首次实施了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8-058)。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披露,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实施回购方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0,238.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575%,最高成交价为3.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7元/股,累计成交金额为29,197.5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既定方案。公司于2019年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01)。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2,426.33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639%,最高成交价为3.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7元/股,累计成交金额为61,970.7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既定方案。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21)。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法定代表人:宋为兔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19-036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12名董事发出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七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12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名。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表决票及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19-037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3名监事发出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七届二十七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表决票及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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