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8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一.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2  公司负责人段志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洋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洋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

  单位:元

  ■

  (2)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构成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

  单位:元

  ■

  (3)报告期内公司收入费用成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

  单位: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第七十七次会议、第八十一次会议以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恒通客车66%股权、恒通电动66%股权,及其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公司因恒通客车遭受行政处罚仲裁案而向开投集团提出的索赔权利和对恒通客车9,372万元的债权,一并转让给鑫赢原键,在参考评估值的基础上,结合交易条款,合计协商作价人民币14,300万元。

  《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签署后,鑫赢原键陆续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共计6,500万元,并提名其董事及高管人选,全面接管恒通客车、恒通电动。但由于本次交易过程较为复杂,鑫赢原键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向我公司支付剩余款项7,800万元。为尽快扭转其不利局面,促进其良性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鑫赢原键将其基于《股权转让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的约定而享有的全部合同权利和义务转让给重庆两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山建投”),由两山建设承接其继续履行该合同的权利义务,以最终取得恒通客车及恒通电动各66%股权、公司对开投集团的索赔权,以及对恒通客车9,372万元债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两山建设代鑫赢原键支付的股权转让剩余款项7,800万元,相关各方正积极办理股权解押及过户事宜。

  2、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6年6月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及关联方长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申请融资,德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长城华西银行”)成都分行受托向本公司发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的委托贷款,期限为3个月,到期后,德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将该债权转让给长城四川分公司,公司与长城四川分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阙文彬签署《债务重组协议》,约定债务重组期限自债权转让日起24个月,债务重组收益率为每年8%。此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将该主债权和相关担保权益转让给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信托”),上海信托委托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服务机构提供管理服务,负责债权资产的处理、管理与回收。

  公司以所持有的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57.50%股权、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41%股权为上述债务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恒康及实际控制人阙文彬先生为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目前,上述债务尚剩1.92亿元本金未归还,构成实质性逾期,四川恒康及实际控制人阙文彬先生仍为公司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2018年7月26日,四川恒康与湖南隆沃文化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沃文化”)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四川恒康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所持有的本公司162,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55%,以4.00元/股,合计6.5亿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隆沃文化,并在过户之前将表决权委托给隆沃文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隆沃文化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16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55%,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实际控制人王靖安先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四川恒康持有本公司股份105,012,0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7%,为公司第二大股东(详见公司临2018-033号公告以及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签订后,交易双方积极推进杭州债务谈判的相关事宜,与相关债权人初步形成债务处置方案。

  但由于四川恒康持有的股份被多次冻结(轮候冻结),在方案实施过程中,经多次沟通,隆沃文化最终未能就债务转移、股份司法划转等具体事宜与债权人、法院等相关各方达成一致意见。经友好协商,交易双方于2019年3月20日签署《解除股份转让协议》,本次股份转让事宜终止。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2014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时,向交易对方承诺收购恒通客车股权完成后,确认并有能力支撑公司以独立发展自有品牌新能源电动客车为公司主营业务方向,3年内形成年产不低于1.5万辆客车的规模,做大做强“恒通”品牌。如果本公司违反该承诺,除应向开投集团支付违约金人民币6,500万元外,若因此给开投集团造成的损失超过6,500万元的,公司还应就超过6,500万元的部分赔偿开投集团由此遭受的直接损失。

  受2016年财政部和工信部行政处罚事件的影响,恒通客车于2017年5月恢复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资质,导致上述承诺无法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2017年5月,公司向重庆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开投集团对恒通客车因受财政部和工信部处罚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上述承诺亦作为仲裁相关事宜之一。截至目前,重庆仲裁委员会尚未作出裁决。

  公司将已持有的恒通客车66%股权、恒通电动66%股权,及其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公司因恒通客车遭受行政处罚仲裁案而向开投集团提出的索赔权利和对恒通客车9,372万元的债权,一并转让给鑫赢原键(后转让给重庆两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相关各方正积极办理股权解押及过户事宜),上述承诺亦包含在其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