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7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9-065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鸿达兴业;证券代码:002002)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19年4月25日、26日及29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本公司关注及核实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 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也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情形。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除公司在指定媒体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4、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各项业务稳定发展,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在做大做强氯碱业务的基础上,推动氢能源综合应用、土壤改良、PVC生态屋及环保材料、塑交所电子交易综合服务等业务的发展,目前已形成 “氢能源、新材料、大环保、交易所”四大业务协同发展的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同时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2、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9-063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日前收到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集团”)通知,获悉鸿达兴业集团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2019年4月26日,鸿达兴业集团将其质押给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中的18,750,000股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2019年4月26日,鸿达兴业集团持有本公司944,790,083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6.50%;其中处于质押状态828,971,399股,占鸿达兴业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的87.74%(本次变动后质押比例减少1.98%),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2.02%。

  公司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已获金融机构支持,并陆续解决股票质押问题,目前已取得良好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9-064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鄂尔多斯市泰盛

  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2月,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谷矿业”)与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合资设立鄂尔多斯市泰盛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盛恒矿业”或“合资公司”)。中谷矿业与其他合资方因其各自项目投资获得煤炭资源配置,按照各自获得的煤炭资源配置量占内蒙古自治区东胜煤田纳林河矿区无定河井田煤炭资源储量的比例,出资设立泰盛恒矿业,由泰盛恒矿业进行无定河井田的开发,煤炭开采和销售。有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4日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参股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临2018-019)。

  2019年4月16日,泰盛恒矿业形成股东会决议,根据2018年12月28日泰盛恒矿业与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签订的《内蒙古自治区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经评审备案的《内蒙古自治区东胜煤田纳林河矿区无定河井田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确定的无定河井田煤炭资源总量为17.1657亿吨(评审文号:内自然资储备字[2018]6号),比合资公司成立时确定的15亿吨煤炭资源量新增2.1657亿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煤炭资源配置精神,对合资公司各股东的煤炭配置资源量、股权比例和出资额进行调整;同时,合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5亿元,变更后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5亿元。调整后的合资公司股东出资比例如下:

  ■

  2019年4月25日,中谷矿业完成缴纳上述股东会决议约定的出资款,中谷矿业在内蒙古自治区东胜煤田纳林河矿区无定河井田内的煤炭资源配置量为1.2亿吨。

  内蒙古鼓励发展煤化工产业,支持大型PVC及配套电石、煤炭产业高起点、规模化发展。《内蒙古纳林河矿区总体规划》已于2017年3月1日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纳林河矿区位于鄂尔多斯乌审旗境内,是国家大型煤炭基地——神东煤炭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东胜煤炭西南的深部区,煤炭资源总储量343亿吨,南北长约88公里,东西宽约62公里,矿区总面积2069平方公里,划分12个开发井田和2个勘查区,规划建设规模11100万吨/年。目前,该矿区规划内的纳林河二号、营盘壕和白家海子等4个井田已被列入国家煤炭工业发展规划之中。泰盛恒矿业作为无定河井田开发主体,对无定河井田进行开发,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中谷矿业将积极推动泰盛恒矿业尽快实现煤炭开采和运营,为公司氯碱业务发展提供资源储备,保障公司PVC生产的兰炭和动力煤供应,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源优势及盈利能力。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