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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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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汉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项永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丽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一季度公司经营情况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全球油运需求稳中有升,基本延续2018年四季度的旺季行情。虽然OPEC今年一季度比去年同期减产193万桶/天,其中伊朗和委内瑞拉受制裁影响分别减产110万桶/天和57万桶/天,但美国原油出口量增长明显,据EIA统计,一季度美国原油平均出口量达274万桶/天,同比增加121万桶/天,吨海里需求大幅提高,给予运价极大的支撑。此外,美国制裁委内瑞拉后停止向其进口原油给油运市场带来波动,委内瑞拉寻求亚洲地区买家阶段性地增加长航线运输需求,短期内形成运价上行的脉冲。

  运力供给端,报告期内VLCC交付19艘,拆解1艘。2019年仍是新船交付大年,但是由于目前油轮船队老龄化突出,以及IMO 2020限硫公约等环保政策对老旧船舶的运营带来额外的成本压力,有助于推动老旧油轮的拆解活动。

  2019年1-3月,VLCC船型中东-中国(TD3C)航线平均日收益为27,948美元/天,同比增长243%,其他船型主要航线日收益同比增长50%-220%。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对国际油运市场的研判,把握住市场复苏机遇,在市场高点时通过提高西非-远东、三角航线等长航线的比例,有效提高船舶运营效率,锁定航次收益,确保经营水平持续优于市场。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油轮运力投入148,378.8万吨天,同比增加10.7%;运输量3,943.3万吨,同比增加13.2 %;运输周转量1,361.1亿吨海里,同比增长7.3%;

  LNG运输方面,公司报告期内新接收3艘LNG船舶,截至2019年3月31日投入运营29艘LNG船舶,487万立方米,同比增加10艘LNG船舶的运力,实现LNG运输税前利润1.38亿元,同比增加89.7%。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38.5亿元,同比增长59.9%;营业成本29.1亿元,同比增加34.1%;利润总额5.4亿元,同比增加1,433.5%;净利润5.0亿元,同比增长1,09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亿元,同比增长595.0%。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说明: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4.89亿元,增长65.08%,主要系报告期内市场持续旺季行情,运费坚挺,应收账款余额阶段性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2.55亿元,增长92.10%,主要系报告期内联营公司宣告分配股利所致。

  3、固定资产较年初减少12.9亿元,降低2.64%,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折旧及当期汇率变动所致。

  4、使用权资产增加25.76亿元,主要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后,将符合相关条件的租入资产确认为使用权资产所致。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增加4.3亿元,增长29.60%,主要系报告期内应付材料款持续发生且账期未到期,款项暂未支付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减少1.3亿元,降低44.35%,主要系2018年末计提的薪酬在报告期内发放所致。

  7、租赁负债增加24.5亿元,主要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后,将符合相关条件的负债确认为租赁负债所致。

  8、其他综合收益减少了1.9亿元,降低64.96%,主要系报告期内汇率变动引起外币报表折算变化所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说明:

  9、营业收入增加14.4亿元,增长59.89%,主要系报告期内国际油运市场行情繁荣兴旺,船舶运力投入同比增加以及本公司2018年3月之前尚未收购中远海运石油所致。

  10、营业成本增加7.4亿元,增长34.13%,主要系报告期内船舶运力同比增加、油价上涨及本公司2018年3月之前尚未收购中远海运石油所致。

  11、财务费用增加1.5亿元,增长62.88%,主要系2018年内美联储多次加息、利率上涨导致利息支出增加,汇率变化增加了汇兑损失,以及在建船舶交付后利息支出转为费用化所致。

  12、投资收益增加0.48亿元,增长47.28%,主要系合资、合营公司利润大幅增长所致。

  13、营业利润增加5.8亿元,增长1,397.94%,主要系报告期内国际油运市场行情繁荣兴旺,公司运力投入同比增加所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说明:

  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13.6亿元,增长908.97%,主要系报告期内国际油运市场行情繁荣兴旺,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加、经营业绩大幅反弹。

  1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了9.7亿元,降低106.38%,主要系上年同期下属子公司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收回联营、合营公司长期借款9.55亿所致。

  1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了6.9亿元,增长48.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

  经本公司2017年第十次董事会会议、2017年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拟向包括中远海运集团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06,406,572股(含806,406,572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且不低于公司发行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募集资金总额为54亿元(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审批通过的金额为准),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1)新购14艘油轮;(2)购付2艘巴拿马型油轮(7.2万吨级)。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期,本次非公开发行已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及获中国证监会受理,并由香港证监会授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清洗豁免和特别交易的同意函,本公司已对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2605号)进行回复,对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进行了回复,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经本公司2018年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同意,并经本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及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延长至前次授权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除延长授权有效期外,其他授权内容保持不变,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详情请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于2017年11月1日、12月2日、12月16日、12月19日、12月28日、2018年2月7日、2018年3月6日、2018年5月10日、2018年10月31日和2018年12月1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2019-017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二〇一九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材料于2019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所有九名董事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公司自有船舶的净残值由330美元/轻吨(约人民币2,156.29元/轻吨,汇率6.5342)调整为366美元/轻吨(约人民币2,511.93元/轻吨,汇率6.8632)。有关上述会计估计变更的详情请参考本公司同日发布的《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船舶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的会计估计进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后船舶资产的净残值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发布本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全文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报告正文已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2019-018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二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公司应参与表决监事四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四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将自有船舶的净残值由330美元/轻吨(约人民币2,156.29元/轻吨,汇率6.5342)调整为366美元/轻吨(约人民币2,511.93元/轻吨,汇率6.8632)。

  监事会对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对会计估计的变更,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公允、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3、监事会一致同意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通过了《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的二〇一九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参与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4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2019-019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规定,每个会计年度终了,企业应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果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与原先会计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进行相应调整。

  近期公司对自有船舶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了复核,鉴于船舶的净残值发生了变化,为了提供更加可靠、相关的会计信息,有必要对船舶的净残值会计估计进行调整。

  二、公司船舶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船舶资产的会计政策为:运输船舶折旧年限为22-30年,其中VLCC型油轮、苏伊士型油轮折旧年限统一为22年,其他油轮及LPG船舶折旧年限统一为25年,LNG船舶折旧年限为30年,二手船舶按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年限。船舶净残值按照330美元/轻吨(约人民币2,156.29元/轻吨,汇率6.5342)估计。

  上述会计政策中运输船舶折旧年限相关政策自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船舶净残值相关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船舶资产的会计政策为:运输船舶折旧年限为22-30年,其中VLCC型油轮、苏伊士型油轮折旧年限统一为22年,其他油轮及LPG船舶折旧年限统一为25年,LNG船舶折旧年限为30年,二手船舶按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年限。船舶净残值按照366美元/轻吨(约人民币2,511.93元/轻吨,汇率6.8632)估计,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原执行的折旧政策,2019年公司船舶折旧费预计约人民币23.60亿元;按照新的折旧政策预计,全年船舶折旧费预计约人民币22.90亿元,因会计估计调整增加当年利润总额预计约为人民币0.7亿元。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船舶预计净残值的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假设运用新会计估计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如下:

  1、2018年度,假设运用新会计估计,导致公司2018年度利润总额增加约人民币4,870.28万元。

  2、2017年度,假设运用新会计估计,导致公司2017年度利润总额增加约人民币11,394.65万元。

  3、2016年度,假设运用新会计估计,导致公司2016年度利润总额增加约人民币9,952.17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船舶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的会计估计进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后船舶资产的净残值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董事会批准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仔细审阅了公司董事会会议材料,对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会计估计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船舶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的实际情况,变更依据真实、可靠,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更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3、经审慎判断,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变更上述会计估计。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对会计估计的变更,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公允、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3、监事会一致同意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

  七、会计师意见

  本公司境内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远海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之《第九十三号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等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中远海能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2019-020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发展香港”),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7,0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4.71亿元)。截止本公告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公司为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8.23亿美元(约合人民币55.39亿元)。

  3.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能源”、“本公司”或“公司”)为中海发展香港借入的花旗银行香港分行7,000万美元借款向花旗银行上海分行申请开立保函,担保金额为7,0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4.71亿元),并承担连带责任,期限为一年。

  经本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召开的本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可自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为中海发展香港提供不超过10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担保额度,用于其外部融资。上述预计担保的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发布的临2018-019号公告《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下半年至2019年上半年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及于2018年6月29日发布的2018-046号公告《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次公告的对外担保事项在上述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RM3601-02, 36/F West Tower, Shun Tak Centre 168-200 Connaught Road Central, Hong Kong。

  法定代表人:刘汉波。

  注册资本:1亿美元。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国际航运业务和本公司在香港的资产管理业务。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一年。

  担保金额:7,000万美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通过“内保外贷”的形式进行融资可显著降低融资成本且审批流程更为快捷,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5.60亿美元(约合人民币37.69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3.37%;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1.86亿美元(合计约人民币79.83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28.32%;逾期担保数量为零。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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