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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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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武建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秀银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公司附属子公司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色科技”)与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签署收购洛阳开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盈公司”)协议,中色科技以现金20,581.32万元的代价收购开盈公司。该收购于2019年1月31日完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原则已予以应用,本公司已对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主要变动项目说明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资产负债表重大变动情况说明如下:

  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减少70.94%,主要是本期公司广西五象商业街项目收回垫资款7.5亿元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26.07%,主要是本期购入短期理财产品所致。

  3)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重新评估了租赁合同,已应用简化过渡方法,在本报告中追溯调整2019年1月1日财务数据,不重列首次使用新租赁准则之前年度的比较数据。本期末的使用权资产为公司2019年3月31日租入的房屋、设备等资产的使用权。

  4)开发支出较上年末增加420.49%,主要为本期新的研发项目投入成本。

  5)应付股利较年初减少100%,主要为本期支付了上年末确认的其他权益工具的股息。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35.97%,主要为本期偿付了部分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7)其他综合收益较年初增加30.02%,主要为本期持有的天桥起重股票股价上涨带来的公允价值变动。

  3.1.2 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利润表重大变动情况说明如下:

  1)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52.64%,主要是本期确认了大型工程项目之增值税的附加税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99.65%,主要是上年同期确认了存货减值准备所致。

  3)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993.45万元,主要为本期确认的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增加。

  4)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36.27%,主要为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有所减少。

  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38.21%,主要为本期全资子公司盈利增加所致;

  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较上年同期增加63.33%,主要为公司持有的天桥起重的股票股价上涨带来的公允价值的变动。

  3.1.3 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变动情况说明如下:

  1)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上年同期增加流入2,392.45万元,变动幅度较小,但流出的绝对值较大,主要为因春节传统节日影响,一季度本公司集中支付项目工程款项及农民工工资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流入7.14亿元,主要为本报告期购买的理财产品较上年同期减少,同时本期收到部分处置苏研院的股权转让款。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流入6.4亿元,主要为本期短期银行借款增幅较大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9-028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于2019年4月15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有效表决人数9人,出席董事通过书面传签方式对相关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0人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国际核数师和国内审计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续聘大信梁学濂(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9年度的国际核数师,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境内审计师,任期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为止,并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根据工作情况具体确定上述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和费用。

  表决结果: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0人回避。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国际核数师和国内审计师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度银行账户管理目标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为降低资金管理风险,提高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率,综合采用建立信息化管控系统,落实资金集中管理,提升资金集中管理、调配的效率的方式实现压降账户、降低资金管理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目标;并要求各企业除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结算账户、融资账户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户外,公司2019年末银行账户数量控制目标为542户。

  表决结果: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0人回避。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三年法务风控工作实施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为进一步健全公司法治风控管理体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防控和处置企业风险而编制的《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三年法务风控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2021年)》。

  表决结果: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0人回避。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转让苏州中色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苏州中色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中铝(上海)有限公司,并与中铝(上海)有限公司、苏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达成股权转让协议。

  表决结果:7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关联董事王军先生和李宜华先生2人回避。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转让苏州中色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报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报备文件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9-029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国际核数师和国内审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大信梁学濂(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9年度的国际核数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境内审计师。

  (二)本事项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国际核数师和国内审计师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信梁学濂(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9年度的国际核数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境内审计师,任期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为止,并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根据工作情况具体确定上述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和费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大信梁学濂(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遵循国内及国际审计准则,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继续聘用上述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履行程序的情况

  (一)2019年4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国际核数师和国内审计师的议案》。

  (二)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9-030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苏州中色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概述: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色科技)与苏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研院)分别持有苏州中色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公司)70%、30%的股权,现中色科技、苏研院拟向中铝(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上海)转让上述股权。中铝上海、苏研院目前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风险:无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含本次交易)需要累计计算的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9,093.57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本次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材公司系一家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开发研制生产销售的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4,000万元,占地88,513平方米,已建厂房47,796平方米。中色科技持有中材公司70%的股权,苏研院持有中材公司30%的股权。为优化战略布局,中色科技拟将其持有的中材公司股权转让给中铝上海。

  2018年8月,苏州明诚会计事务所对中材公司转让事项进行审计,以2018年5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编制了审计报告。截至2018年5月31日,中材公司账面总资产为人民币10,137.4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682.48万元。

  在审计报告的基础上,重庆融矿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受托对中材公司转让所涉及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5月31日,净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3.74万元,该评估报告已完成国有资产评估相关备案程序。根据前述评估结果,中色科技和苏研院拟转让中材公司70%、30%的股权的价格分别为人民币 16.618万元、人民币7.122万元,合计为人民币23.74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中色科技和苏研院均就本次股权转让放弃优先购买权。

  就上述交易事宜,中色科技、苏研院与中铝上海于2019年4月29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对相关事宜进行约定。

  中铝上海、苏研院目前系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中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中铝上海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中铝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中铝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苏研院为中铝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资产)下属全资子公司,中铝资产为公司控股股东中铝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中铝上海、苏研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中铝上海

  公司名称:中铝(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96,830万元

  股权结构:中铝股份持股10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晋华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西路551号A328室

  成立日期:2012年4月1日

  主营业务: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工程管理,建筑业,金属材料及相关产品的销售,货运代理,仓储(除危险品) ,商务咨询(除经纪),资产管理,实业投资,物业管理,会展服务,全融科技信息及技术服务,自有设备租赁(不得从事融资相售) , 计算机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督饮企业管理(除食品生产经营) ,停车场(库) 经营。

  中铝上海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截至 2018 年12月31 日,中铝上海(经审计)总资产人民币360,208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02,401万元,营业收入人民币2,816,91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5,234万元。

  2.苏研院

  公司名称:苏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9,913万元

  股权结构:中铝资产持股10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石宇权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东沈浒路200号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日

  主营业务:开发研究有色金属材料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销售有色金属特种材料;开发研究销售稀有金属、非金属材料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材料检测分析;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苏研院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苏研院(经审计)总资产人民币13,948.36万元,净资产人民币7,096.92万元,营业收入人民币394.7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4,510.19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中色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

  股权结构:中色科技持股70.00%,苏研院持股30.0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闫保强

  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镇画师湖路8号

  成立日期:2011年9月22日

  主营业务:有色金属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有色金属材料及相关设备;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权属状况说明

  标的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担保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交易标的相关资产经营情况

  中材公司是由中色科技及苏研院于2011年9月22日在江苏省苏州市共同出资成立,中材公司设立之初,主要目的是为开发有色加工新装备、新材料,以优化完善有色金属加工工艺,对中色科技研发的1600mm炉卷轧机进行中试。当前中材公司主要资产为土地、厂房、部分设备,收入来源主要为仓储费收入。

  4.中材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曾进行资产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情况

  2018 年8月,重庆融矿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受托对本次中材公司股权转让所涉及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5月31日,净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3.74万元,该评估报告已完成国有资产评估相关备案程序。

  近 12 个月没有进行其他增资、减资和改制事宜。

  5.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材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人民币10,522.41万元,净资产人民币669.19万元,营业收入人民币126.0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274.2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人民币-3,274.25元;截至2019年3月31日,中材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人民币10,523.34万元,净资产人民币670.14万元,营业收入人民币28.58万元,净利润人民币0.9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人民币0.95万元。

  6.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中材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为中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未委托中材公司理财。

  截至本公告日,中材公司尚欠中色科技债务共计人民币8,201.25万元。中色科技、中材公司以及中铝上海将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完成上述款项的清偿。

  7. 对于本次股权转让,中色科技和苏研院均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按评估基准日中材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评估值确定股权转让对价基数。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重庆融矿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以2018年5月31日为基准日对中材公司转让所涉及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净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3.74万元,评估报告已完成国有资产评估相关备案程序。根据前述评估结果,中色科技和苏研院拟转让中材公司70%、30%的股权的价格分别为人民币16.618万元、人民币7.122万元,合计为人民币23.74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出让方一:中色科技(甲方)

  出让方二:苏研院(乙方)

  受让方:中铝上海(丙方)

  转让标的:甲乙双方合法持有中材公司(标的公司)共计100%的股权。

  转让价款及支付:甲乙丙三方同意并确认,根据评估报告,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23.74万元(大写:贰拾叁万柒仟肆佰元整)。其中丙方应付甲方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6.618万元(大写:壹拾陆万陆仟壹佰捌拾元整),丙方应付乙方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7.122万元(大写:柒万壹仟贰佰贰拾元整)。协议签订3个工作日内,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甲方、乙方股权转让款;本协议签订10个工作日内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针对以下可能发生的或有负债(基于标的公司股权转让交割日之前发生的行为),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由中色科技承担:(1)评估基准日和收购日之间的费用差额;(2)评估报告及本协议中未列明的其他或有负债;(3)未按土地出让合同有关内容执行造成政府部门给予处罚款项。标的公司所属资产系未完工在建工程,还将发生下列费用:110KV变电站增容费及外部架线费用,该项费用出让方不再承担。

  优先购买权:就本次股权转让,甲乙双方均确认放弃法律法规或标的公司章程项下对于上述拟转让股权所有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股权转让完成的条件:甲乙双方完成协议所规定的与股权转让有关的全部手续,并将所持有标的公司共计100% 的股权过户至丙方名下。标的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及工商管理登记档案中均已明确载明丙方持有该股权数额。

  债务处置:丙方在完成转让程序后,督促标的公司在20个工作日内偿还其对于甲方的人民币8,201.25万元债务。

  协议的变更与终止:协议三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方可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三方同意,出现以下任何情况本协议即告终止:(1)甲乙丙三方依协议所应履行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且依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已完全实现;(2)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解除协议;(3)协议所约定的股权转让事宜因其他原因未取得相关主管机关批准。协议因上述(2)、(3)项原因而终止时,甲乙双方应在30日内全额返还丙方已经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并完善相关返还手续。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其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则相对应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依据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协议未尽事宜以及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由三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协商不成,向被告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协议在甲方母公司、乙方、丙方母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履行全部决策和披露程序后,经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受让方中铝上海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受让相关资产所应有的支付能力。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中材公司股权转让给中铝上海,目的是优化战略布局,并收回中色科技对中材公司的债权。本次交易可以增加公司现金流,有利于公司全力聚焦主业。

  中材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中色科技预计将产生人民币1,900万元的损失。目前中色科技对中材公司账面股权成本为人民币2,800万元,拟收到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6.618万元,投资损失为人民币2,783万元;另外通过债务豁免确认营业外支出为人民币1,131万元;加上合并报表需抵销以前年度中材公司净利润后,预计损失总额为人民币1,900万元。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转让苏州中色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上述中材公司交易事项。该议案最终以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公司关联董事王军先生和李宜华先生已经回避表决。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及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上市地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上述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除已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中铝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过去12个月内发生股权交易三次,分别为:1)中色科技增资并购洛阳院控股的洛阳佛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获得51.22%股权,详情请见公司日期为2019年3月29日的相关公告;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色科技向中铝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中铝资产分别转让苏研院40.35%、59.65%的股权,详情请见公司日期为2018年12月21日的相关公告;3)中色科技向中铝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洛阳开盈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详情请见公司日期为2018年10月29日、10月30日和11月27日相关公告。

  八、上网公告附件

  1.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苏州中色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5月31日之净资产专项审计报告

  4. 中铝(上海)有限公司拟收购苏州中色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报备文件

  (一)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股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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