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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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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卿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牛义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豪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

  (2)利润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4月16日,公司(原告)就与重庆市涪陵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良宾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重庆市涪陵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良宾停止侵权、返还财产,将侵占公司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000万股股权及其孳息、配送股、转增股、已分配红利返还公司,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目前,案件审理程序尚未开始,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无法准确判断本诉讼事项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详见公司于2012年1月16日披露的《关于追偿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2-01号),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披露的《涉及诉讼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11号)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股票代码:600505         股票简称:西昌电力           编号:临2019-013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2名,实际参会董事12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5月23日(星期四)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19-015号)。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05             证券简称:西昌电力           编号:临2019-014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审议,一致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05          证券简称:西昌电力          公告编号:临2019-015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3日9点 3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西昌市胜利路66号公司办公大楼6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3日

  至2019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其他事项:会议将听取《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2、登记手续: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帐户;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法人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加盖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股东帐户。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四川省西昌市胜利路66号公司办公大楼5楼)。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点: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四川省西昌市胜利路66号公司办公大楼5楼)。

  联系电话:(0834)3830156、3830167

  传真:(0834)3830169

  邮编:615000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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