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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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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15,628,947.78元,分配预案如下:

  以2018年末总股本601,7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5,616,240元。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结转下一年。

  2018年度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4股。

  此预案须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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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产品

  中牧股份是专业从事动物保健品和营养品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作为行业内的“国家队”和“先锋队”,中牧股份拥有超过80年的生产和销售经验,涵盖兽用生物制品、兽用化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贸易等四大业务板块,产品包括畜用疫苗、禽用疫苗、禽药、猪药、禽用饲料、畜用饲料等,是行业内产品线较为齐全的企业。

  依据中央对农村改革发展提出的新要求,中牧股份积极适应国内外复杂形势变化,全力服务于畜牧业提质增效,培育企业发展新动能,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推进资源优化配置,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不断开创中牧股份改革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新局面。

  (二)经营模式

  1. 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采购业务管理制度体系和监督体系,采购行为透明化、标准化,保证供应商寻求合作机会的公开、公平、公正。公司采取分级采购的管理模式:公司总部设有采购与出口部,负责集中采购大宗原材料并对下属企业的采购业务进行监督;下属企业负责采购其他类别的原材料。公司已与国内外主要的原材料供应商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招标采购、比价采购等方式,获得生产经营所需的品质优良、价格合理的原材料,为公司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可靠保障。

  2. 生产模式

  中牧股份所属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和兽用药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国家GMP认证标准开展生产活动,主要的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企业已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HACCP)认证。生产部门依据销售目标,综合考虑产能、市场变化、疫病季节性防控需求等因素制定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同时保持适度合理库存。

  3. 销售模式

  中牧股份生产和销售兽用生物制品、兽用化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产品,同时开展大宗原材料贸易业务。根据不同产品的特点、客户需求以及市场竞争情况,公司采用向客户直销、通过经销商销售、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竞争等销售模式,已建立覆盖国内主要养殖区域的营销服务网络,以优质的动物防疫技术服务开展服务型营销。通过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不断提升公司市场竞争能力和品牌知名度。

  4. 研发模式

  中牧股份以“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为目标,坚持创新驱动战略,走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道路,聚焦重点、聚焦关键、聚焦紧迫,准确把握研发方向,已形成总部、中牧研究院、业务单元及工厂共同组成的大研发体系,实施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的研发改进工作。在大力开展自主研发的同时,公司积极建设研发平台,有效组织社会资源,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及行业内企业进行研发合作,建立健全中心平台共建、重点项目共研、科技成果共享的合作机制。

  (三)行业发展现状

  兽药、饲料是畜牧业投入品,畜牧业发展对公司业务产生直接影响。近年来,国内畜牧业规模化水平持续提升,依据农业农村部公布的数据,2018年预计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超过60%,规模养殖已成为畜牧业生产的中坚力量。政府以“优供给、强安全、保生态”为目标,不断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持续推进畜牧业产业转型升级。

  兽药产业是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的基础性产业。动物疫病是畜牧业面临的主要风险,将导致养殖量下降、市场消费心理受到不利影响,给行业经营发展带来冲击,疫病防控已成为畜牧养殖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国家对动物疫病防控高度重视,持续加大防疫投入,实行强制免疫制度,重点防治重大动物疫病,促进我国兽药行业步入快速成长期;同时,持续加强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对兽药违法行为从重处罚,不断推动兽药行业提质增效。

  饲料行业是现代畜牧业、水产养殖业发展的物质基础,与种植业相连接,是农业产业链中的重要环节。近年来,中国饲料总产量持续增长,行业内企业数量众多,集中化程度不高,产能主要分布在各养殖大省。对于生猪和肉鸡养殖业,饲料成本约占养殖成本的70%。饲料所需原料包括玉米、豆粕、小麦、鱼粉等主料,以及氨基酸、维生素、矿物质微量元素等辅料。随着养殖规模化进程加快和对科学营养的饲料需求加大,高品质饲料的市场占有率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四)行业周期性特点

  兽药、饲料行业本身不存在较大的周期性波动,但由于下游畜牧业的养殖量呈现周期性特点,使得畜牧业周期性或偶发性波动可能对兽药、饲料行业带来影响,同时,动物疫情变化对兽药行业产生直接影响。

  (五)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2018年,公司以战略为引领、以目标为导向,积极主动调结构、转方式,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巩固和提升行业位势与核心竞争力,企业运营质量和效益得到进一步提高,主要驱动因素如下:

  1. 科技创新取得新成效。公司反向基因操作平台建设和抗原浓缩纯化技术取得新突破,重点新产品工艺技术水平不断提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产学研合作打开新局面,新研发产品的对外技术转让收益稳步增加。

  2. 生物制品业务加强产销衔接,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政府采购业务继续保持优势,市场化产品销售实现较快增长,市场份额巩固,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

  3. 化药业务逆势上扬,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同步增长,重点化药制剂产品收入突破1个亿,整个化药板块在行业内的位势进一步提升。

  4.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业务积极探索新的营销模式,大力推广猪料、酶维宝等新品,复合维生素产品保持了行业领先优势,实现了稳定发展。

  (六)公司市场地位

  2018年是中牧股份成立20周年,而如果从中牧股份所属企业1931年开启兽用生物制品事业算起,公司的企业集群已有80多年历史。中牧股份始终坚持产品安全、动物安全、畜牧安全、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五位一体”的大安全经营理念,不断为畜牧业经营者提供优质、创新性产品和集成式服务,为维护畜牧产业全产业链绿色发展作出积极有效的贡献。目前,公司拥有8个生物制品生产基地,6个化药生产基地,7个饲料及添加剂生产基地,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复合维生素添加剂、蛋鸡预混料、喹烯酮、泰妙菌素等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行业前列,为我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牧、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过20年发展,公司市场位势不断得到巩固,产业布局更加合理,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综合实力全面增强,经营团队能打善战,品牌形象更加突出,形成了自身独特的发展优势和较强的防控风险能力,为下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17年2月21日,公司发布《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7年付息公告》(相关公告刊载于2017年2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于2017年2月27日支付2016年2月26日至2017年2月26日期间的利息,共计3780万元。

  2018年2月13日,公司发布《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年付息公告》(相关公告刊载于2018年2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于2018年2月26日支付2017年2月26日至2018年2月26日期间的利息,共计3780万元。

  2019年2月19日,公司发布《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付息公告》(相关公告刊载于2019年2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于2019年2月26日支付2018年2月26日至2019年2月26日期间的利息,共计3780万元。

  2019年1月8日,公司发布《关于“16中牧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不调整的公告》、《关于“16中牧01”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决定不调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存续期后2年(2019年2月26日至2021年2月26日)的票面利率仍为3.15%,债券持有人可选择将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债券回售给公司;公司债券本次回售金额为人民币1,199,999,000元,回售实施完毕后,“16中牧01”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数量为1手(总面值人民币1,000元);公司2019年4月4日发布《关于“16中牧01”提前兑付兑息及摘牌的公告》,于2019年4月 16日提前兑付“16中牧01”剩余本金并支付自2019年2月26日至2019 年4月16日期间的利息。截至审计报告日止已完成“16中牧01”本息总付。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对公司发行12亿元公司债券进行了评级,评级结果为AA+;2016年5月20日该评级机构出具了《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6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对公司主体跟踪信用评级结果维持AA+;2017年5月26日该评级机构出具了《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7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对公司主体跟踪信用评级结果维持AA+;2018年6月11日该评级机构出具了《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对公司主体跟踪信用评级结果维持AA+。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8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40,494.12万元,同比增加8.82%,主营业务利润129,964.87万元,同比增加14.2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562.89万元,同比增加3.94%。

  ■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详见公司2019年4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12家,详见本附注“九、1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8日通过公司电子办公系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8日在山东省济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同济路118号山东胜利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建成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中牧股份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中牧股份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中牧股份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中牧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中牧股份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中牧股份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8年公司共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378.24万元,其中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1340.31万元,存货计提跌价准备967.30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70.63万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中牧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25)。

  八、中牧股份2018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中牧股份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中牧股份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450,031,741.28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15,628,947.78元,分配预案如下:

  以2018年末总股本601,7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5,616,240元,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结转下一年;2018年度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842,408,000股。

  该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中牧股份2019年度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中牧股份2018年度投资完成情况及2019年度投资计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中牧股份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中牧股份2018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乾元浩租赁公司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将南京厂房产、设备及郑州厂土地、房产、设备续租给控股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双方签订租赁补充协议,展期一个租赁周期,租赁期限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租赁价格: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为686.27万元,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为700万元,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为714万元。

  十六、关于召开中牧股份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于2019年5月24日召开中牧股份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通知内容详见《中牧股份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临2019-026)。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8日通过公司电子办公系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8日在山东省济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同济路118号山东胜利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士忠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中牧股份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指引》相关要求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按照公司制订的内控建设发展规划及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对相关制度、流程进一步修订、完善,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确保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建立了专门的内部控制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保障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有效监督。公司各项决策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亦未损害其他方利益。

  4、监事会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5、审核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公司因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对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6、审阅了2018年度内公司各项定期报告,认为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主要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中牧股份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8年公司共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378.24万元,其中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1340.31万元,存货计提跌价准备967.30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70.63万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中牧股份2018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中牧股份2019年第一季度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中牧股份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450,031,741.28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15,628,947.78元,分配预案如下:

  以2018年末总股本601,7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5,616,240元,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结转下一年;2018年度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842,408,000股。

  该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中牧股份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30日

  ■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财政部于2018年6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自发布之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二)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公司于2019 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影响

  (一)依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公司根据相关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收款”项目列报;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并入“固定资产”项目中列报;原“工程物资”项目并入“在建工程”项目中列报;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付款”项目列报;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并入“长期应付款”项目中列报;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列示于“研发费用”项目,不再列示于“管理费用”项目。具体如下:

  ■

  公司根据上述列报要求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期间数据,导致本期财务报表和比较期间原财务报表的部分项目列报内容不同,但追溯重述数据只涉及2018年财务报表列报和相关科目调整,不会对2018年和格式调整之前的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股东权益产生影响。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调整事项已经会计师审计。

  (二)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列报。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于2019年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95          证券简称:中牧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6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4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8区17号楼8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4日

  至2019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9年4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登记时间:2019年5月20日-21日9:00-11:00,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8区16号楼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63702195、010-83672029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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