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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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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一.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2  公司负责人俞建午、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振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蓓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主要房地产项目的投资开发情况:(单位平方米、万元)

  ■

  报告期公司主要房地产项目销售情况:(单位:平方米、个、万元)

  ■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30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以传真、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于2019年4月29日下午在杭州市富春路789号宋都大厦8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宋都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宋都股份2019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宋都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章程》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房地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对我公司单独或联合参加竞拍土地事项行使决策权的议案》,“为保证地产开发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并表范围内的新增土地储备投资额度及对对应的项目公司投资额度:

  (1)公司预计对外投资总额为不超过300亿元,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政府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股权招拍挂方式,股权或债权交易方式直接或间接购买土地;

  (2)在不超出前述金额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具体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各种方式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在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后确定及调整开发经营方式并签署相关协议。上述授权期限为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在基于上述投资总额上限不变的情况下,为保证地产开发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及投资计划的灵活性,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公司2019年房地产投资计划为: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预计对外投资总额为不超过300亿元,用于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政府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股权招拍挂方式,股权或债权交易方式直接或间接获取土地资源及后续开发经营等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用途(即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建安等支出);投资对象包括公司授权期限内现有及新设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合联营企业等。上述投资总额仅为公司预计的授权期限内可能会发生的最高限额。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执行该投资计划,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的投资方式、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各种方式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在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后确定及调整开发经营方式并签署相关协议等。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宋都股份关于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宋都股份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31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的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以传真、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监事会于2019年4月29日在杭州市富春路789号宋都大厦8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规政策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就《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的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目前未发现参与公司《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房地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32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财政部2018年9月7日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以及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8年及以前年度的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财政部2018年9月7日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以及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执行。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会计政策变更内容主要包括: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企业按照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其中,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3)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金融工具披露要求也相应调整。4)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5)变更生效日期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2019年4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2018年及以前年度的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于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三、独立董事、监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规政策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2、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33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公司主要落实《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新规定、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相关要求等方面作出修订。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

  ■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稿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9年4月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34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反担保对象: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集团”或“担保人”)

  ●反担保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集团”或“反担保人”)

  ●本次担保金额:担保人实际承担主合同主债权金额的50%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参股公司绿地控股集团杭州双塔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置业”或“债务人”)因融资需要,拟与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双塔置业股东方绿地集团拟为双塔置业提供50亿元的担保额度。(详见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2日披露的临2019-011号公告)。反担保人作为债务人的股东,为减少担保人的风险,拟同意并确认自愿就担保人为《借款合同》所做的连带责任保证提供反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泓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拟作为出质人将其持有双塔置业50%的股权质押给质权人绿地集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对外提供反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华民先生同为绿地集团控股股东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控股”)的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等规定,该事项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本次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反担保对象的基本情况

  ■

  三、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人:绿地集团

  反担保人:宋都集团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1.反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自担保人按照《保证合同》约定向债权人实际履行债务之日起两年。2.如担保人分期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则反担保人的保证期间从担保人开始履行债务之日起至担保人履行完最后一期债务后两年为止。

  反担保保证范围:主债权及利息、罚息及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提存费、评估费、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费和其它相关费用等)以及债务人、担保人分别按照《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约定应向债权人承担的所有义务和责任。

  担保金额:担保人实际承担主合同主债权金额的50%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反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参股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的融资需要的行为。反担保对象为绿地集团,其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反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的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本次反担保事项初衷是为下属参股公司融资,反担保对象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公司制订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了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管理、信息披露、责任人责任等,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3、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法规相违背的情况。我们同意该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990,336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0.37%。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而应承担的事项。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6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789号宋都大厦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5日

  至2019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9年5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二)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出席会议时凭上述资料签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789号宋都大厦

  联系电话:0571-86759621

  联系传真:0571-86056788

  联系人:王女士

  六、 其他事项

  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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