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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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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胡德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卫彬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卫彬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

  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8年12月6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81936),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决定对公司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2019年2月20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回复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936号),具体回复报告已于2019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019年3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请做好白云电器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公司目前正在积极筹划和推进该项工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重大合同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9年 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9-001),确定公司为广州市轨道交通新建线路供电系统设备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是 77.2亿。本次中标项目包括以下 10 条线路:三号线东延、五号线东延、七号线二期、十号线、十一号线、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十八号线、二十二号线。为便于项目管理,本次中标项目按线路分别签订合同,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签署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八号线、二十二号线供电系统设备采购合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2),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公司签署其他线路的合同进展情况。本次合同签订,标志着公司《基于大数据的城市轨道交通供电设备全寿命周期管理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成果,继在广州轨道交通三号线嘉禾望岗地铁站、四号线南沙港客运站地铁站试点运行后,在轨道交通整线应用上取得了战略性突破,对公司2019年度及后续年度的经营业绩、轨道交通行业全国市场开拓、公司在系统集成、整体解决方案、项目管理、运维服务等方面的能力提升有持续影响。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861                 证券简称:白云电器                  公告编号:临 2019-028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白云电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3月27日出具的《关于请做好白云电器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后,与相关中介机构就《告知函》中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研究和分析,并按《告知函》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并于2019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关于请做好白云电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之回复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告知函书面回复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同时鉴于公司已于2019年4月27日披露了《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回复材料进行了修订,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关于请做好白云电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61             证券简称:白云电器                                公告编号:临 2019-029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按照规定提前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8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共8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德兆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云电器: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具体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云电器: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61             证券简称:白云电器                                公告编号:临 2019-030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按照规定提前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4名,实到监事4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彬华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4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云电器: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4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具体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云电器: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61          证券简称:白云电器          公告编号:临2019-031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调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于2019年1月1日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17 年,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新修订的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根据相关规定,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电器”或“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6)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 年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1.《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 4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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