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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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公司负责人何志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在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素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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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年6月5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3号),继续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并延期到2020年12月31日。2018年一季度由于该项政策暂未出台,本公司按照不享受增值税免征优惠政策向主管税务局申报纳税和进行会计核算。
2019年一季度,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09亿元,较去年同期15.85亿元增长7.87%;实现净利润2.21亿元,较去年同期1.72亿元增长28.28%。其中因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政策带来的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1.09亿元和0.43亿元,剔除该因素后,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实际同比增长1,611万元,增幅1.02%;净利润同比增长520万元,增幅3.0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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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的子公司文轩投资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投资,其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本期间,该等投资收益金额为5,557.09元;文轩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亦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本期间,该等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金额为29,629,951.42元(税前)。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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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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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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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19-011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新闻出版》的相关规定,现将2019年第一季度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数据概况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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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务板块说明:
出版业务涵盖了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及数字产品等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服务及物资供应等业务。
发行业务涵盖了向学校和学生发行教材及助学类读物,提供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及教育装备服务,出版物的零售、分销及互联网销售业务等。
教育服务业务包括本集团向学校和学生发行教材及助学类读物,以及向中小学校提供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及教育装备服务。
零售业务包括门店零售业务、团购业务等。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