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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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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郑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司文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公司拓展新业务增加外部借款,相应财务费用增加引起。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于2019年2月1日,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公司委派的董事担任天沃科技的非执行董事。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已将天沃科技纳入合并范围,会对本期报表项目产生影响。

  ■

  存货较期初上升,主要是企业为新接订单及未完工项目进行生产备货。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19-035

  可转债代码:113008   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五届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五届十二次会议。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会议应参加本次通讯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本次通讯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按照中国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调整2019-2020年度公司与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在2019年-2020年间拟进行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内容及金额调整如下表。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均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并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权益,对公司股东而言公平合理。

  同意授权董事会秘书伏蓉负责本项议案对外信息披露的核定。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19-036

  可转债代码:113008   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五届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了公司监事会五届十二次会议。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应参加本次通讯表决的监事4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4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按照中国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调整2019-2020年度公司与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在2019年-2020年间拟进行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内容及金额调整如下表。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19-037

  可转债代码:113008   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告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2018年12月,中国财政部修订及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准则。

  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五届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起始日期

  公司将按照新租赁准则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

  2、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从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后续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租赁负债计提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按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公司2019年初留存收益约为1818万元,确认使用权资产约为4.71亿元,租赁负债约为4.96亿元,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财务报告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监管部门的要求而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19-038

  可转债代码:113008   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与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2019-2020年度,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电网公司”)有关销售之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调整为60亿元和70亿元,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019-2020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仅为根据目前的公司业务状况及未来发展预测的金额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2017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四届五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进行持续性关连交易并豁免公司与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签订持续性关连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并于2017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上海电气与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在输配电设备领域,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向电网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包括变压器、开关、电线电缆等输配电设备。随着公司的输配电业务不断开拓市场,预计未来在电网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电业中标量将不断增加,公司预计2019-2010年与电网公司发生销售的关联交易额度将上调至60亿元和70亿元。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五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2020年度公司与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递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表决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以下书面意见:我们对《关于调整2019-2020年度公司与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进行了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并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权益,对公司股东而言公平合理。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亿元人民币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亿元人民币

  ■

  在达成上述与电网公司销售的年度上限时,公司已考虑(i)与电网公司的过往交易历史记录;(ii)本公司在输配电设备市场的进一步拓展。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电网公司是一家大型国有企业,是全球最大公用事业企业之一的国家电网的附属公司。电网公司负责上海地区电力输、配、售、服务业,统一调度上海电网,参与制定、实施上海电力、电网发展规划和农村电气化等工作,并对全市的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进行监督和指导。截至2017年底,电网公司直接管辖各类电网企业、发电企业、施工、科研、医院、能源服务、培训中心等单位25家,共有职工13695人,代管单位1家。服务客户1044.52万户。共有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1100座,变电容量17049万千伏安,输电线路2.39万公里,全市发电装机容量为2399.7万千瓦,最大市外来电1629.7万千瓦,最高用电负荷3268.2万千瓦,年售电量1276.5亿千瓦时。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电网公司与公司合资成立了上海电气输配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输配电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五款的规定,电网公司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基本内容

  根据公司日常运营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电气输配电公司需要向电网公司日常销售输配电产品。

  (二)定价政策

  鉴于电气输配电公司需参与公开、公平及严格的招标程序以获得订单和订立持续关联交易,本公司会采取如下措施及程序以确保投标价格公平合理:

  1、电气输配电公司的销售部门会收集目标产品上一年度的所有中标价格(包括其他中标人的投标价格)并计算平均中标价格;

  2、电气输配电公司的财务部门会以该平均中标价格根据公司自身的成本计算利润率;

  3、电气输配电公司的销售部门会基于特定招标活动中的竞争状况提议投标价格,该价格反映的利润率在基准利润率5%至10%之间上下浮动;及

  4、电气输配电公司的管理层会审核并根据市场状况决定是否批准该投标价格。通过上述机制,本公司有机会了解市场状况并确保该等投标的盈利能力。

  四、交易上限

  公司预计于2019年及2020年两个年度各年发生的关联销售金额上限分别为:60亿元人民币和70亿元人民币。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董事认为,公司与电网公司的交易对公司输配电业务十分重要。公司近年来一直通过参与公开、公平及严格的招标程序以获得电网公司的输配电设备订单。输配电业务是公司的主营子板块业务之一。公司向电网公司销售输配电产品可为公司贡献收入与利润,并可巩固公司于输配电市场的竞争优势。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19-039

  可转债代码:113008   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获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4月29日,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电气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沪国资委分配〔2019〕80号),主要内容如下:

  1、原则同意《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请按有关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请你公司按照《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和《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号)要求,认真严谨推进计划实施,严格执行授予、解锁条件,健全绩效考核体系,强化责任约束机制,合理调控股权激励收益水平。

  3、请你公司切实加强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动态管理,并将激励计划推进情况、上市公司股本总数及国有控股持股比例变化情况及时报我委备案。

  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以及A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后续相关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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