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杨智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晓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遵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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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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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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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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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22.72%,主要原因是本期对临沂中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应收电力款项增加。
2、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57.53%,主要原因是本期预付购货款增加。
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4,089.39%,主要原因是本期暂借款项增加。
4、存货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110.38%,主要原因是本公司热电原材料存储量增加。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降低100%,主要原因是本期取得购货发票,待抵扣进项税减少所致。
6、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降低14.22%,主要原因是联营企业山东华宇本期经营亏损。
7、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降低100%,,主要原因是本期已全部摊销土地租赁费用。
8、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62.64%,主要原因是本期应付运输费用增加。
9、预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253.25%,主要原因是本期预收运费增加。
10、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降低49.52%,主要原因是本年支付2018年年终奖励。
11、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降低79.15%,主要原因是支付暂欠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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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费用较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降低3.4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较多。
2、资产减值损失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增加448.53%,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3、投资收益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降低137,289.00%,主要原因是本期参股公司山东华宇经营业绩亏损。
4、营业外支出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降低98.71%,主要原因是上期支付工伤赔偿费用。
5、净利润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降低5,301.26%,主要原因是本期投资收益亏损。
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3651.3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期子公司预付购货款及支付担保诉讼费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大生集团”)与东方邦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东方资本”)于2018年12月26日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大生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68,403,1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37%)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委托给东方资本行使。本次表决权委托完成后,东方资本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取得公司68,403,1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37%)对应的表决权,成为可支配公司最大单一表决权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由大生集团变更为东方资本( 公告编号:2018-055、2018-056)。
大生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债务纠纷已被司法冻结及多次轮候冻结,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18-030、2018-031、2018-040、2018-046、2018-049、2018-053),截至目前,上述股份冻结事项尚未解除。东方资本和大生集团双方正在共同积极推进司法进程,通过司法手段全面解决大生集团向国民信托股权质押借款所产生的债务纠纷,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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