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尚书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璐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4月2日披露了公司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签署的《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新华联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不低于1000万股公司股份。2018年10月18日,新华联利用自有资金通过大宗交易增持公司2,787,284股。2019年4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增持股份进展暨增持计划延期的公告》,新华联决定将增持计划期限延长12个月,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会计政策变更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批准,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等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核算及报表列报进行相应的变更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年初数的影响金额为48,783,610.74 元,其中,调减留存收益142,522,784.02元,调增其他综合收益191,306,394.76元。
■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19-021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2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公司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内容同时通知了公司监事。会议由董事长尚书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临:2019-022)。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19-022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施行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等规定,而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核算及报表列报进行的变更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年初数的影响金额为48,783,610.74 元,其中,调减留存收益142,522,784.02元,调增其他综合收益191,306,394.76元。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财政部规定,除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外的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应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同时按照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公司的财务报表采用执行新金融准则的报表格式及内容进行列报。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和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新修订的套期会计准则拓宽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要求取代现行准则的定量要求、允许通过调整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数量实现套期关系的“再平衡”。简化了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对混合合同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应将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会计处理,不再分拆;混合合同不属于金融资产的,基本继续沿用现行准则关于分拆的规定。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财政部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首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与原金融工具准则的差异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重新进行了分类和计量。主要包括:对应收款项按照预期损失法计提坏账准备;将公司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以“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为依据进行了重新分类和计量,其中将原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新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同时对持有的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联营企业以新金融工具准则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2019年年初数进行了调整,由于公司的联营企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已经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已于2018年年初对广发证券因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影响进行了报表年初数的调整,因此本次对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调整中不包括广发证券的影响。
上述准则实施,对公司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年初数的影响金额为48,783,610.74 元,其中,留存收益的影响金额为-142,522,784.02元,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金额为191,306,394.76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依照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出具了《关于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认为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19-023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4月2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并做出决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武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临:2019-022)。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19-024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7月30日,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的议案》,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18年第81次注册会议审核通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2018年11月26日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8】SCP340),接受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60亿元,注册额度自该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规模为10亿元人民币的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4月26日全额到账,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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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文件详见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19-025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利润分配事项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说明会召开时间:2019年5月13日下午15:00-16:00
●说明会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说明会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说明会召开内容: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9年4月29日披露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定于2019年5月1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沟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方式召开,届时针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相关事项,公司将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1、说明会召开时间:2019年5月13日下午15:00-16:00
2、说明会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3、说明会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董事长 尚书志先生
董事、总裁 葛郁先生
财务总监 朱昊先生
董事会秘书 于占洋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说明会召开时间段内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通过“上证e访谈”栏目与公司参会人员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
2、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传真、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与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通
联系电话:0411-82512618
传 真:0411-82691187
电子邮箱:liutong@chengda.com.cn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