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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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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

  一是分析经济周期和相关市场变化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影响,若宏观经济经济向好,企业盈利能力增强,经营现金流改善,则信用利差可能收窄;二是分析信用债市场容量、信用债券结构、流动性等变化趋势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影响,比如信用债发行利率提高,相对于贷款的成本优势减弱,则企业债的发行可能减少;同时政策的变化影响可投资信用债券的投资主体对信用债的需求变化,这些因素都影响信用债的供求关系。本基金将综合各种因素,分析信用利差曲线整体及分行业走势,确定信用债券总的投资比例及分行业的投资比例。

  2)基于信用债本身信用变化的投资策略:

  债券发行人自身素质的变化,包括公司产权状况、法人治理结构、管理水平、经营状况、财务质量、抗风险能力等的变化将对信用级别产生影响。发行人信用发生变化后,我们将采用变化后债券信用级别所对应的信用利差曲线对公司债、企业债定价。

  影响信用债信用风险的因素分为行业风险、公司风险、现金流风险、资产负债风险和其他风险等五个方面。对金融机构债券发行人进行资信评估还应结合行业特点,考虑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管理、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等要素。

  我们主要依靠内部评级系统分析信用债的相对信用水平、违约风险及理论信用利差。基金管理人开发的收益率基差分析模型能够分析任意时间段、不同债券的历史利差情况,并且能够统计出历史利差的均值和波动度,发掘相对价值被低估的债券,以确定债券组合的类属配置和个券配置。

  (4)相对价值判断

  根据对同类债券的相对价值判断,选择合适的交易时机,增持相对低估、价格将上升的债券,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债券。比如判断未来利差曲线走势,比较期限相近的债券的利差水平,选择利差较高的品种,进行价值置换。由于利差水平受流动性和信用水平的影响,因此该策略也可扩展到新老券置换、流动性和信用的置换,即在相同收益率下买入近期发行的债券,或是流动性更好的债券,或在相同外部信用级别和收益率下,买入内部信用评级更高的债券。

  (5)优化配置,动态调整

  本基金管理人的组合测试系统主要包括组合分析模型和情景分析模型两部分。债券组合分析模型是用来实时精确监测债券组合状况的系统,情景分析模型是模拟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例如升息)或买入卖出某债券时可能对组合产生的影响的系统。通过组合测试,能够计算出不同情景下组合的回报,以确定回报最高的模拟组合。

  我们同时运用风险管理模型对固定收益组合进行事前和事后风险收益测算,动态调整组合,实现组合的最佳风险收益匹配。

  3、可转换公司债投资策略

  由于可转债兼具债性和股性,本基金通过对可转债相对价值的分析,确定不同市场环境下可转债股性和债性的相对价值,把握可转债的价值走向,选择相应券种,从而获取较高投资收益。

  可转债相对价值分析策略首先从可转债的债性和股性分析两方面入手。

  本基金用可转债的底价溢价率和可转债的到期收益率来衡量可转债的债性特征。底价溢价率越高,债性特征越弱;底价溢价率越低,则债性特征越强;可转债的到期收益率越高,可转债的债性越强;可转债的到期收益率越低,可转债的股性越强。在实际投资中,可转债的底价溢价率小于10%或到期收益率大于2%的可转债可视为债性较强。

  本基金用可转债的平价溢价率和可转债的Delta系数来衡量可转债的股性特征。平价溢价率越高,股性特征越弱;溢价率越低,则股性特征越强。可转债的Delta系数越接近于1,股性越强;Delta系数越远离1,股性越弱。在实际投资中,可转债的平价溢价率小于5%或Delta值大于0.6可视为股性较强。

  此外,在进行可转债筛选时,本基金还对可转债自身的基本面要素进行综合分析。这些基本面要素包括股性特征、债性特征、摊薄率、流动性等。本基金还会充分借鉴基金管理人股票分析团队的研究成果,对可转债的基础股票的基本面进行分析,形成对基础股票的价值评估。将可转债自身的基本面评分和其基础股票的基本面评分结合在一起,最终确定投资的品种。

  4、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将严谨、规范化的选股方法与积极主动的投资风格相结合,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和行业景气变化、以及上市公司成长潜力的基础上,通过优选具有良好成长性、质量优良、定价相对合理的股票进行投资,以谋求超额收益。

  (1)行业配置

  在全球经济的框架下,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趋势、产业环境、产业政策和行业竞争格局等多因素的分析和预测,确定宏观及行业经济变量的变动对不同行业的潜在影响,得出各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与投资时机,据此挑选出具有良好景气和发展潜力的行业。

  具体操作中,本基金从经济周期因素评估、行业政策因素评估和行业基本面指标评估(包括行业生命周期、行业发展趋势和发展空间、行业内竞争态势、行业收入及利润增长情况等)三个方面挑选具有良好景气和发展潜力行业。一般而言,对于国民经济快速增长中的先锋行业,受国家政策重点扶持的优势行业,以及受国内外宏观经济运行有利因素影响具备良好成长特性的行业,为本基金股票投资重点投资的行业。

  (2)本基金综合运用招商基金的股票研究分析方法和其它投资分析工具挑选具有良好成长性、成长质量优良、定价相对合理的股票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具体分以下三个层次进行:

  1)品质筛选

  筛选出在公司治理、财务及管理品质上符合基本品质要求的上市公司,构建备选股票池。主要筛选指标包括:盈利能力(如P/E、P/Cash Flow、P/FCF、P/S、P/EBIT等),经营效率(如ROE、ROA等)和财务状况(如D/A、流动比率等)等。

  2)公司质量评价

  通过对上市公司直接接触和实地调研,了解并评估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战略、所处行业的竞争动力、公司的财务特点,以决定股票的合理估值中应该考虑的折价或溢价水平。在调研基础上,分析员依据公司成长性、盈利能力可预见性、盈利质量、管理层素质、流通股东受关注程度五大质量排名标准给每个目标公司进行评分。

  3)多元化价值评估

  在质量评估的基础上,根据上市公司所处的不同行业特点,综合运用多元化的股票估值指标,对股票进行合理估值,并评定投资级别。在明确的价值评估基础上选择价值被低估的投资标的。

  §9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编制,该指数旨在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该指数涵盖了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成份券种包括除资产支持债券和部分在交易所发行上市的债券以外的其他所有债券,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10 投资决策依据和投资程序

  为了保证整个投资组合计划的顺利贯彻与实施,本基金遵循以下投资决策依据以及具体的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宏观经济发展态势、证券市场运行环境和走势,以及上市公司的基本面;

  (3)投资对象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的匹配关系,本基金将在承担适度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收益风险配比最佳的品种进行投资。

  2、投资决策流程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团队式投资管理模式。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就投资管理业务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基金经理、研究员、交易员在投资管理过程中责任明确、密切合作,在各自职责内按照业务程序独立工作并合理地相互制衡。具体的投资管理程序如下:

  (1)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投资策略、资产配置和其它重大事项;

  (2)投资部门通过投资周会等方式讨论拟投资的个券,研究员构建模拟组合;

  (3)基金经理根据所管基金的特点,确定基金投资组合;

  (4)基金经理发送投资指令;

  (5)交易部审核与执行投资指令;

  (6)数量分析人员对投资组合的分析与评估;

  (7)基金经理对组合的检讨与调整。

  在投资决策过程中,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决策环节的事前及事后风险、操作风险等投资风险进行监控,并在整个投资流程完成后,对投资风险及绩效做出评估,提供给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基金经理等相关人员,以供决策参考。

  §11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一般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12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招商安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来源于《招商安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4季度报告》。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11.3 其他资产构成

  ■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13 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9月22日。

  §14 基金的费用概览

  14.1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14.2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3、上述“14.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14.3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4.4 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14.5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申购采用金额申购方式,申购费率如下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或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或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金额

  申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财产。

  2、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费率如下:

  ■

  (注:1年指365日,2年为730日,依此类推)

  赎回费用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财产。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转换费用

  (1)各基金间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两部分。

  (2)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出基金端,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赎回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收取。

  (3)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入基金端,从申购费率(费用)低向高的基金转换时,收取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入基金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费用)档次进行补差计算。从申购费率(费用)高向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4)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4、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交易

  www.cmfchina.com网上交易,详细费率标准或费率标准的调整请查阅官网交易平台及基金管理人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对基金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7、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在不提高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适用的费率的前提下,如增加新的收费方式,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修改《基金合同》,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特定投资人(如养老金客户等)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将提前公告。

  §15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9月5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前次招募说明书刊登后本基金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数据更新。

  本次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更新了“重要提示”。

  2、在“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主要人员情况”。

  3、在“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主要人员情况”,更新了“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更新了“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4、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5、在“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投资组合报告”。

  6、更新了“基金业绩”。

  7、更新了“其他应披露事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30日

  关于暂停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4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保证基金的平稳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19年5月6日起暂停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

  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日,本基金作为转出方的转换、赎回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本基金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www.cmfchin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30日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公告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基金代码:000126)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登记机构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保人为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303号文),于2013年4月16日至 2013年4月16日进行募集,并于2013年4月19日正式成立。本基金每3年为一个保本周期,第一个保本周期自2013年4月19日起至2016年4月19日止,第二个保本周期自2016年5月11日起至2019年5月13日止。

  鉴于本基金的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但本基金管理人无法为本基金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确定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本基金将不能满足继续作为法律法规规定的避险策略型基金运作的条件,为此,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根据《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本基金“保本周期届满时,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资质要求、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可的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同意为下一个保本周期提供保本保障,与本基金管理人签订《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同时本基金满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存续要求的情况下,本基金继续存续并进入下一保本周期,下一保本周期的具体起讫日期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如保本到期后,本基金未能符合上述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则本基金将按《基金合同》的约定,于保本周期到期日次日变更为非保本的‘招商安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相关内容也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作相应修改。上述变更无须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提前在临时公告或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予以说明”的约定,决定将本基金转型为非避险策略型的混合型基金。根据现行的基金产品命名规则,经向证监会备案,本基金转型后的基金名称为“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基金”)。

  本基金转型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登记机构不变;基金代码亦保持不变;基金名称、基金投资、基金费率、分红方式等将按照由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拟定的《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前述修改变更事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相关基金合同变更的手续。

  现将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操作安排及转型为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的相关业务规则说明如下:

  一、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操作安排

  1、保本周期到期期间的时间安排

  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期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即2019年5月13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保本周期到期日的交易时间里,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各销售机构进行到期选择。办理相关业务的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具体安排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在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到期期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做出如下选择:

  (1)在到期期间内赎回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2)在到期期间内将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已公告开放转换转入的其他基金;

  (3)继续持有变更后的“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所有基金份额选择上述三种处理方式之一,也可以选择部分赎回、部分转换转出或继续持有变更后基金的基金份额。

  4、保本周期到期期间的相关费用安排

  (1)对于不适用保本条款的基金份额,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赎回或转换,则根据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按照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中的约定支付赎回费用或转换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费率如下:

  ■

  (注:1年指365天,2年为730天,依此类推)

  (2)无论持有人采取何种方式作出到期选择,均无需就其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到期期间的赎回和转换支付赎回费用和转换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下同)等交易费用。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或转为“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的其他费用,适用其所转入基金的费用、费率体系。

  5、在保本周期到期日,本基金接受赎回、转换转出申请,不接受申购和转换转入申请。

  6、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后,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没有作出到期选择,则基金管理人将默认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了继续持有对应的变更后的“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二、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的保本条款

  1、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无论选择赎回、转换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或继续持有变更后的“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其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都适用保本条款。

  2、若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在持有到期后赎回基金份额、转换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或者选择或默认选择继续持有变更后的“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而相应的基金份额在保本周期到期日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持有期间的累计分红金额低于其认购保本金额、或过渡期申购的保本金额、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基金份额的保本金额,则基金管理人应补足该差额,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含第二十个工作日,下同)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3、保本周期到期的赔付

  (1)在发生保本赔付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履行保本差额的支付义务;基金管理人不能全额履行保本差额支付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应于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担保人发出书面《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应当载明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的本基金保本差额、基金管理人已自行偿付的金额、需担保人支付的代偿款项以及基金管理人指定的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账户信息)并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赔付款到账日期。担保人收到基金管理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将需代偿的金额划入托管账户中。担保人将金额划入托管账户即为完成了保本义务,由托管人根据管理人的指令划拨款项。

  (2)在基金管理人不能全额履行保本差额支付义务、由担保人代偿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查收资金是否到账。如未按时到账,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催付职责。资金到账后,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分配和支付。

  (3)发生赔付的具体操作细则由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

  三、转型为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安排

  1、在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的次日,即2019年5月14日起“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将更名为“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亦于该日同时生效。

  2、本基金本次到期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因选择或默认选择继续持有变更后的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的基金份额的,因本次到期操作而持有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初认购、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登记日起连续计算。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后续又将其所持有的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基金转换为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的,相关转换基金份额持有期自基金转换申请确认日起重新计算。

  3、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的投资转型期

  自2019年5月14日起6个月内(含)的时间区间为“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转型期,本公司在该期限内,将根据《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对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的投资组合进行调整。投资转型期结束,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应符合《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投资转型期内,使用“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的简称,并根据《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4、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的申购业务自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次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本公司将在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投资者提交的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相关交易申请,遵循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的费率。赎回业务正常办理。

  5、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方法、基金费率、收益分配、业务开通情况、销售机构及其他具体操作事宜按照该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规定进行运作,详见刊登在2019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的《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同时登载于本公司网站。

  四、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www.cmfchina.com

  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196437

  传真:(0755)83199059

  联系人:陈梓

  招商基金战略客户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3号楼1801

  电话:010-56937566

  联系人:莫然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15楼

  电话:(021)38577388

  联系人:胡祖望

  招商基金机构理财部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楼

  电话:(0755)83190401

  联系人:任虹虹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3号楼1801

  电话:18600128666

  联系人:贾晓航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15楼

  电话:(021)38577379

  联系人:伊泽源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号金润大厦11层招商基金客户服务部直销柜台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冯敏

  2、代销机构

  ■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操作和到期后转型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详情,请登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阅读相关公告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咨询相关情况。

  2、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次到期操作和转型安排做适当调整。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转型为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而低于股票型基金。转型后的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不再属于保本基金或避险策略基金,与转型前的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其预期风险高于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30日

  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根据本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9年5月14日起生效。

  根据《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保本周期到期后如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则按上述《基金合同》的约定,将本基金变更为非保本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拟定的转型后的非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鉴于中信标普固定收益系列指数(包括中信标普全债指数)已停止发布,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以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基金的投资业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综合考虑债券市场代表性、市场认可度等因素,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即2019年5月14日)起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选用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同时,对《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六、业绩比较基准” 中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具体如下:

  “六、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5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4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沪深3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综合反映了沪深证券市场内大中市值公司的整体状况。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是一个全面反映整个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综合性权威债券指数。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时,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同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组成和权重。本基金由于上述原因变更业绩比较基准,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于变更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上公告。”

  上述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上述调整内容在本基金最近一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修改有关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内容。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 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30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0126)于2013年4月19日正式成立。本基金每3年为一个保本周期,第一个保本周期自2013年4月19日起至2016年4月19日止,第二个保本周期自2016年5月11日起至2019年5月13日止。

  鉴于本基金的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但本基金管理人无法为本基金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确定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本基金将不能满足继续作为法律法规规定的避险策略型基金运作的条件,为此,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根据《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本基金“保本周期届满时,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资质要求、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可的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同意为下一个保本周期提供保本保障,与本基金管理人签订《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同时本基金满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存续要求的情况下,本基金继续存续并进入下一保本周期,下一保本周期的具体起讫日期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保本到期后,本基金未能符合上述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则本基金将按《基金合同》的约定,于保本周期到期日次日变更为非保本的‘招商安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相关内容也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作相应修改。上述变更无须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提前在临时公告或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予以说明”的约定,决定将本基金转型为非避险策略型的混合型基金。根据现行的基金产品命名规则,经向证监会备案,本基金转型后的基金名称为“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变更后的基金合同、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对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

  自2019年5月14日起,修订后的《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前述修改变更事项是依据《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及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而修订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修改变更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19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也将同时发布《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查阅。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30日

  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提示公告

  根据《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招商转债B份额(场内简称:转债进取,交易代码:150189)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达到0.450元后,本基金招商转债份额(场内简称:转债分级,基金代码:161719)、招商转债A份额(场内简称:转债优先,交易代码:150188)及招商转债B份额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可转债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9年4月29日,招商转债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阀值,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招商转债B份额近期份额净值的波动情况。

  针对不定期折算可能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招商转债A份额、招商转债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转债A份额、招商转债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招商转债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将恢复到初始的3.33倍杠杆水平,相应地,招商转债B份额的参考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招商转债B份额的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招商转债B份额的参考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450元有一定差异。

  四、招商转债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转债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招商转债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招商转债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招商可转债份额的情况,因此招商转债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招商转债A份额、招商转债B份额和场内招商可转债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招商转债A份额与招商转债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招商可转债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基金合同及《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三、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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