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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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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作出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依托清洁能源产业,按照2017年度实施的“一体两翼”战略布局,着重发展锂电池、储能及光伏发电、新能源汽车租赁运营业务并根据报告期内国家出台的相关行业政策以及公司自身情况,有针对性地调整了相关业务的发展策略及节奏。但是,从2018年初以来,公司受到金融机构的持续抽贷,导致流动资金枯竭的情况,严重影响全年经营计划的实施,各项业务开展均未达预期。

  公司各项主要业务情况概述如下:

  (一)电池业务

  锂电池业务为公司主要核心业务,包括锂离子电芯制造、PACK、BMS研发制造、及锂电池回收等。公司研发生产三元锂离子电池、磷酸铁锂电池,包括圆柱、方形及软包三种形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和储能系统。公司在福建诏安规划建设总产能6GWh的三元圆柱锂离子电池项目,其中一期1GWh三元18650锂离子电池产线已于2017年3月实现量产,一期另外1GWh三元18650锂离子电池和二期2GWh三元21700锂离子电池产线正在建设中。公司在湖北宜城规划建设总产能10GWh的锂离子电池项目,其中一期9万多平米厂房接近完工,1GWh的方形铝壳电池生产线处于安装调试过程中,另外1GWh产线已采购完毕。除提供锂离子电芯给第三方电池组组装公司外,子公司上海松岳和十堰猛狮具有独立的BMS和PACK开发能力,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电池组业务。公司还在广东深圳和江苏镇江设立专业从事储能和其他应用的PACK研发生产的子公司,实现从锂离子电芯到PACK的一体化研发、设计、生产及服务。在储能用PACK和储能系统的技术和项目储备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锂电池材料方面,公司完成了硅碳负极材料中试论证,锂离子电池用高档电解铜箔项目的设立。此外。公司布局锂电池回收业务,现处在申请国家资质过程中。受益于新能源汽车的持续增长和储能市场的广阔需求,公司将继续专注于为市场提供高性能、高安全性的锂电池产品,在2019年实现锂电池业务收入的快速发展。

  在铅电池业务方面,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铅电池业务的民营企业之一,多年来,公司在起动电池出口领域一直处于国内领先地位。主要产品为劲量运动起动用电池,以外销为主,面向欧美日等国家的劲量运动车械售后服务市场;内销为辅,面向摩托车厂的前装配套和售后服务市场。报告期内,该项业务订单情况稳定,除了发达国家市场份额稳定之外,在新兴国家市场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也在逐步提升,公司电池品牌DYNAVOLT成为国际知名品牌。公司冠名的DYNAVOLT INTACT G摩托车赛车队在国际赛场屡获佳绩,提高了公司在国际市场的品牌形象。报告期内,受制于公司流动资金短缺,铅电池业务出现订单交货延期的情况,全年销售额同比下降。

  (二)储能及清洁能源发电相关业务

  报告期内,受国家“531”光伏政策的影响,光伏发电行业陷入阶段性低潮,公司加强了对储能业务方面的资源倾斜,坚定看好国内储能业务的市场发展潜力。清洁电力业务核心子公司深圳华力特,继续以智慧能源解决方案及轨道交通等行业特色产品为核心业务,在智能微电网技术的基础上,将分布式能源、智能变配电、智能建筑、能源管理、售电系统等能源互联网相关技术进行有机融合,通过对能源的智能调节和优化调度,实现多种能源的协调、高效、经济运行,为用户提供清洁、节能的整体解决方案。子公司江苏峰谷源是以储能为核心的能源系统集成及智慧能源平台运营商,主要从事储能系统集成、清洁电力生产、微电网建设应用、多能互补综合利用、智慧能源平台运营系统等业务。子公司深圳清洁电力、西藏猛狮、湖北猛狮光电、Durion Energy AG在电力储存、储能系统、光伏电站、储能电站建设和运营等业务领域已有丰富的技术积累。

  (三)新能源汽车租赁运营业务

  公司新能源车辆业务包括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和动力系统解决方案、整车制造和销售、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公司从整车和关键零部件的设计开发、整车制造和销售以及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等方面已形成完整业务链。通过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与新能源汽车的上下游建立了紧密的联系,实现业务的协同发展。报告期内,受行业政策变化及宏观调控影响,公司决定剥离部分新能源车辆业务,只保留厦门潮人、汕头猛狮车辆等子公司的汽车租赁运营业务。厦门潮人主要开展长租、短租和分时租赁业务,截至报告期末,厦门潮人拥有新能源运营车1,239台,在厦门、漳州、泉州、莆田、福州、汕头等城市拥有102个租赁运营点。汕头猛狮车辆在深圳拥有170台在运营电动物流车,同时研发基于互联网的智慧车辆运营管理平台,并在报告期内获得24项专利授权。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一)经营情况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依托清洁能源产业,按照2017年度所做的“一体两翼”战略布局,着重发展锂电池、储能及光伏发电、新能源汽车租赁运营业务。同时,根据年度内国家出台的相关行业政策以及公司自身情况,有针对性的调整了相关业务的发展策略及节奏。但报告期内经济金融环境复杂多变,公司遭受金融机构的持续抽贷;主营业务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相关行业政策导向发生变化,公司遇到巨大的压力和挑战。由于大量运营资金被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短期借款,导致公司流动资金在2018年二季度末趋于枯竭,严重影响公司全年经营计划的实施,各项业务开展均未达预期。同时,由于应收账款回款进度不及预期,且业绩承诺期的子公司未能完成业绩承诺,导致公司在报告期内出现大额坏账计提及资产减值。

  在出现上述情况后,公司积极采取措施,调整相关业务的发展战略,开源节流,但仍无法在短期内改善流动性紧张的局面,2018年多项业务停滞不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0,020.75万元,同比减少71.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6,852.80万元,同比下降1,963.83%。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775,596.11万元,比上年度末减少29.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283.06万元,比上年度末减少102.71%。报告期内,累计归还无法续贷的各类融资金额203,124.91万元,报告期新增融资的加权平均综合成本为9.1%,比2017年度下降了0.8%。期末公司有息负债总额469,322.22 万元,比期初下降120,998.37 万元。

  (二)各业务板块具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板块的收入规模受制于资金面的影响均未达到预期。具体情况如下:

  1、锂电池业务

  2018年,国家对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进行了较大调整,其中客车补贴平均下滑约40%~60%,乘用车及专用车补贴下滑约 20%~30%。受财政补贴退坡和市场竞争压力的影响,国内新能源车企在消化市场压力的同时,亦将压力传递至上游配套企业,锂电池行业进入洗牌阶段。三元动力电池组的市场价格也出现较大降幅,从2017年初的1.7~1.8元/Wh下降到目前的1.2~1.3元/Wh,加之新能源物流车申请财政补贴的运营里程要求不低于2万公里,导致回款周期延长,锂电池制造企业受上游原材料涨价和下游整车厂资金压力传导的双重挤压,利润空间持续收窄。公司两大锂电池生产基地仍处于建设阶段,目前已建成产能只有1Gwh,产能尚未真正释放;且高端动力电池项目前期固定投入十分庞大,国家经济金融去杠杆政策对公司融资工作造成较大影响,资金紧缺导致新产线未能按计划建成投产;受公司资金紧张的负面影响,部分业务无法开展。受制于上述多重因素,公司锂电池板块全年经营业绩受到较大冲击。

  公司在严峻的金融与行业形势的双重压力下,对内加强锂电池、PACK研发力度,努力推进生产线建设和产品生产完善;对外加强与整车厂的合作。为适应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调整中鼓励电池向高比能量方向发展的要求,公司自行研发的采用高镍811三元材料生产的2.9AH圆柱电芯已于2018年4月实现量产。公司三元锂电池成功配套国内多家车企的新能源车型,报告期内完成了37款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PACK的设计开发并取得配套资质,其中乘用车7款,物流车24款、多功能车6款。2018年9月份开始,受市场环境和公司流动性的影响,公司主动降低产量,以消化电芯库存为主,以调整产品结构和回收流动性。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猛狮新能源在福建诏安规划建设总产能6GWh的三元圆柱锂离子电池项目,其中一期1GWh三元18650锂离子电池产线已于2017年3月实现量产,一期另外1GWh三元18650锂离子电池产线已经完成厂房建设,预计于2019年8月份投产。二期两条三元21700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即将招标采购设备,预计2019年底设备到厂,设计产能大于4GWh,预计2020年4月份投产。2018年12月,公司与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福建诏安金都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通过引入EPC承包方和供应链资金的形式,确保上述项目建设按期进行。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猛狮新能源在湖北宜城规划建设总产能10GWh的锂离子电池项目,一期14万平米厂房接近完工,其中联合厂房A线接近竣工,B线主体封顶。A线设备完成安装约90%,B线设备基本完成制造,处于待发货状态。该项目合规手续齐备,2018年4月进入湖北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录。报告期内,受到公司资金紧张及当地政府未能兑现共同出资承诺的影响,项目未能如期投产,给上市公司造成巨大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上海松岳及控股子公司十堰猛狮取得了电动乘用车、多功能车、轻卡、微卡/微面等多款车型的配套资格,由于补贴政策退坡以及公司资金压力的负面影响,导致新能源车用PACK业务全年销售计划不及预期,巨额销售费用无法摊销。

  全资子公司江苏泰霸根据公司战略安排,从事储能用锂电池PACK的研发、制造、检测、安装、维保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在储能PACK的技术研发上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公司储能用高压锂电池组、集装箱锂电池储能系统、户用离网储能系统、工商用储能系统等储能相关产品应用到11个项目中,获得了市场认可。

  在锂电池材料方面,公司完成了硅碳负极材料中试论证、锂离子电池用高档电解铜箔项目的设立。此外,公司布局锂电池回收业务,现处在申请国家资质过程中。

  2、储能及光伏发电业务

  受“531政策”影响,国内光伏行业明显下行。鉴于国内处于政策性行业低潮,公司侧重于海外优质项目及国内平价上网项目的开发与筛选。

  储能方面,海外储能市场持续保持高速发展,国内市场尚在培育期,出现了一批大型示范项目,行业发展前景看好。公司侧重推进集装箱式锂电池储能系统、火电联合调频储能技术以及适用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户用光储系统的开发设计。2018年上半年,公司参与国内多个储能项目投标,参与江苏海基4MWh储能项目和镇江电网200MWh储能项目的配套建设,完成第一代户用储能模块的产品定型。报告期内,公司取得由CNESA授予的2018储能应用创新典范TOP10——陕西定边10MWh锂电池储能项目;获得由中国储能国际大会、中国储能网联合主办授予的2018年度中国储能产业最具投资价值企业、2018年度中国储能产业最具影响力企业、2018全球储能产业十大年度人物(陈乐伍);获得由中国光储充大会授予的2018年度储能产业最佳工商业储能项目奖、2018年度中国储能行业十大突出贡献任人物奖等奖项。报告期内,公司为盘活资产、回笼资金,出让公司所持的博德玉龙30%股权及吉林猛狮光电的100%股权。

  3、新能源汽车租赁运营业务

  2016-2017,受国家行业政策的鼓励和新能源汽车前景的吸引,公司投入大量资源快速布局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建立了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和动力系统解决方案、整车制造和销售、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等业务,公司从整车和关键零部件的设计开发、整车制造和销售以及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等方面已形成完整业务链。通过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与新能源汽车的上下游建立了紧密的联系,实现业务的协同发展。但是受行业政策变化及宏观调控影响,公司决定将新能源汽车车辆业务进行部分剥离。

  随着宏观经济环境回暖、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限行政策不断出台、公务车改革的不断推进,汽车租赁行业迎来加速发展周期。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汽车运营租赁板块由郑州达喀尔、厦门潮人和汕头猛狮车辆等三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构成,业务种类包括经营性租赁、融资性租赁、售后回租、二手车销售、新车销售等。由于受制于公司资金面紧张的影响,汽车租赁业务虽然有所增长,但盈利能力不及预期。

  报告期内,公司出售子公司上燃动力51.01%股权;中止子公司台州台鹰的主要业务;签署了子公司郑州达喀尔的股权转让协议,截至报告期末该事项尚未完成股权交割。

  4、铅电池业务

  铅电池业务是公司的传统业务,从事铅电池生产的子公司主要有福建动力宝和柳州动力宝。报告期内,公司铅电池业务海外订单状况稳定,但从二季度起,受制于公司资金紧张局面影响了部分订单的交付,导致该业务板块销售额与上年同比下滑约四分之一。同时,铅价等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铅电池业务毛利率比上年同期下滑。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以及金融机构对公司抽贷压贷甚至断贷的影响,公司营运资金紧缺,公司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均较上年度产生大幅下降;资金紧缺也使公司发生债务违约,利息支出及罚息违约金等金额增加,加上根据年末商誉减值测试情况对商誉计提了大额减值准备,以及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当前经济形势下的应收款客户的实际情况,从谨慎性角度考虑,对超出信用期的应收款计提特殊坏账准备,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更是受到重大影响。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对2017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列报进行重新调整,具体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处置子公司

  ■

  

  3、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乐伍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2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4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根据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2019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互相担保及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3.30亿元,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融资、信托融资、债权转让融资、融资租赁、贸易供应链业务等。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审核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间,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3、在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新收购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可根据业务需要进行互相担保,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开展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在此额度范围内,不需要再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

  (二)2018年度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相关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权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评估设定,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拓展融资渠道,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拥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审核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为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外担保的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互相担保余额共计254,432.78万元。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余额共666.92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郑州达喀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对北京市鑫颐海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担保额为666.92万元,该事项发生于2013年11月15日,担保期60个月。公司于2016年4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郑州达喀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9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郑州达喀尔90%股权,因公司控股郑州达喀尔在其对北京市鑫颐海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之后,其仍需继续履行担保义务直至担保期满结束。公司持有郑州达喀尔90%股权,因此公司承担该笔担保金额的90%,即666.92万元。

  上述担保涉及的逾期担保本金及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共计约135,491.45万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5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增加公司收益。

  2、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3、投资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4、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固定收益、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等。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的风险投资品种,即不含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等风险投资。

  5、有效期: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6、实施方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

  三、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产生不利影响。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上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仅限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投入,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人为操作失误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选择投资对象,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和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的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财务、融资等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检查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五、独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能够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有效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监事会意见

  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后,保荐机构对猛狮科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6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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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关联方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猛狮集团”)申请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资金拆借额度,用于公司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借款利率不高于猛狮集团的实际融资成本,利息按照实际借款金额和借款天数支付。有效期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2、猛狮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再喜先生、陈银卿女士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陈乐伍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交易,并对本次交易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157080452127

  3、注册资本:2,046万元

  4、住所:汕头市澄海区324国道广益路33号猛狮国际广场写字楼第17-18层

  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法定代表人:陈再喜

  7、成立日期:1999年06月30日

  8、营业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生产、销售:林业机械,园林机械,铸造及压铸机械部件,机械化农机工艺品,玩具,塑料制品,铸造机械;不动产租赁。

  10、实际控制人:陈再喜、陈银卿

  11、股权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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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猛狮集团的资产总额为2,070,198,834.09元,负债总额为2,156,692,741.81元,净资产为-86,493,907.72元;2018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为4,980,034.45元,净利润为-7,734,760.6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3、与猛狮集团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再喜和陈银卿夫妇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猛狮集团申请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资金拆借额度,借款利率不高于猛狮集团的实际融资成本,利息按照实际借款金额和借款天数支付。有效期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本次借款的借款利率不高于猛狮集团的实际融资成本,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猛狮集团申请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资金拆借额度,主要是参照以往年度先行准备,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短期资金周转问题,公司根据当时需求金额向关联方短期借入资金,资金周转完毕后即归还给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关联方的资金情况确定。公司向猛狮集团短期拆借资金有利于缓解资金压力,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借款利率不高于猛狮集团的实际融资成本,借款利率定价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当年年初至2019年3月31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与猛狮集团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937,066.99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就《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公司向猛狮集团借款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资金周转需要、缓解资金压力,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向猛狮集团借款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缓解资金压力,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八、保荐机构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后,保荐机构对猛狮科技向关联方猛狮集团借款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7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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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公司2019年度预计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派能”)、汕头市猛狮凯莱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猛狮凯莱酒店”)、Dragonfly Energy Corp.等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共计1,030万元。

  2、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乐伍、赖其聪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交易,并对本次交易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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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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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袁巍

  2、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887弄73号

  3、注册资本:11,113.3333万元

  4、成立日期:2009年10月28日

  5、经营范围:锂电池以及其他类型电池的研发、销售以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光通信用备用电源的设计、销售,以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海派能的资产总额为481,292,556.08元,负债总额为234,657,699.15元,净资产为246,634,856.93元;2018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为377,196,723.19元,净利润为20,799,627.95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财务总监赖其聪担任该参股公司监事,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8、履约能力分析

  上海派能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为稳定,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二)Dragonfly Energy Corp.

  1、法定代表人:DENIS J. PHARES

  2、住所:APSEN1689 ASPEN CREEK ROAD,RENO, NEVADA, US(美国内华达州雷诺市阿斯潘溪路1689号)

  3、注册资本:10,000美元

  4、成立日期:2012年10月15日

  5、经营范围:Dragonfly Energy Corp.是一家为OEM(代工生产)和零售商提供高质量、高性能、高安全性锂离子户外储能电池系统的美国企业,拥有相关干粉涂布生产专利,卷对卷涂布生产电极和电芯产品。其开发中的干粉电极涂布技术有望将锂电池的生产成本再降低10%,能耗降低30%左右,且由于不消耗 NMP(N-甲基吡咯烷酮),将更加环保,并极大提高电极和电芯的稳定性和充放性能。

  6、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Dragonfly Energy Corp.的资产总额为 20,722,155.84元,负债总额为6,671,078.44元,净资产为14,051,077.40元;2018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为 49,998,286.26元,净利润为5,071,927.4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裁陈乐伍担任该参股公司董事,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8、履约能力分析

  Dragonfly Energy Corp.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为稳定,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汕头市猛狮凯莱酒店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陈再喜

  2、住所:汕头市澄海区324国道广益路33号

  3、注册资本:26,000万元

  4、成立日期:2015年3月3日

  5、经营范围:旅馆业(酒店);娱乐场所(卡拉OK、游艺娱乐);公共场所(健身室、浴室、游泳馆、桑拿、足浴、美发、美容、酒吧、茶座、咖啡馆、商场);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旅行社;会议服务;公寓管理;停车服务;洗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猛狮凯莱酒店的资产总额为25,685,076.36元,负债总额为6,197,692.37元,净资产为19,487,383.99元;2018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为42,753,561.68元,净利润为-7,946,025.2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再喜和陈银卿夫妇所控制的公司,猛狮凯莱酒店为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8、履约能力分析

  猛狮凯莱酒店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为稳定,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关联销售、采购:公司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或采购产品时,具体产品的名称、规格、要求等由合同确定,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结算时凭发票结算。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结算时凭发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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